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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来问问题了 题目如以下:-
公司是做transport的,有5辆prime mover, HP都是under公司名字,可是接下来老板打算把2辆卖掉,问题是对方没有车的permit,他需要我们的permit才能走,当然出租permit是犯法的,所以老板就打算说车子我给你用着先,每个月的车期还是由公司给,意思就是每个月公司供RM1000/-, 对方就要给我RM1000/-直到完全付款,公司才做割名的手续,那以这样的情况来看,正确的account进法,我要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呢??感谢大家能提出宝贵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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