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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传销) 传销--从数学游戏到经济邪教(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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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mipp 于 21-2-2011 01:14 AM 编辑
传销――从数学游戏到经济邪教(转帖)
作者:shazi1896 日期:2007-05-10
要了解“传销”,先要从几个数学小故事开始。
故事一:据说一位国王问他的宰相要什么赏赐。聪明的宰相说,“我所要的是从一粒谷子(没错,是1粒,不是1两或1斤)开始。在这个有64格的棋盘上,第一格里放1粒谷子,第二格里放2 粒,第三格里放4粒,即每下一格粒数加倍,……如此下去,一直放满到棋盘上的64格。这就是我所要的赏赐。”国王觉得宰相要的实在不多,就叫人按宰相的要求赏赐。但后来发现即使把全国所有的谷子抬来也远远不够(S = (2^0 + 2^1 +2^2 + 2^3 +…+ 2^(63)) = 2^(64)-1=18,446,744,073,709,551,615粒)。
故事二:假如你能这样启动你的汽车,第一分钟里,车速提高到2公里;第二分钟里,车速提高到4公里;第三分钟里,车速提高到8公里;即每过一分钟车速加倍……如此下去――你大概想不到,只要不到19分钟,你的车就可以超过光速(每秒三十万公里)!
故事三:假如你还没有从上面两个故事里找到感觉,我用中国的成语“一传十,十传百” 再讲一下。请你估计一下,如果按照“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 这样下去,传多少步,就可以传遍十亿(1后面9个0)人口?用小学的知识估计,你应该得到最多传九步(每传一步增加一个0)就够了――这么快?以前没想过?
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数学心理现象,即几何级数(Geometric Progression)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一般人的想象。
那么,什么是“传销”邪术的秘诀呢?
模式一:几乎完全是无本生意,以会员费、手续费骗取钱财。传销不与销售产品相联系,而只是推出一个所谓的“卖点”,比如什么新产品的投资一类。传销公司会尽全力让你相信有“无数的人”迟早会加入这个“卖点”,然后给出榜样,说自己或几个朋友已经靠此发了大财。但要加入,就得交会员费。既然你已经相信有 “无数的人”会象你一样感兴趣,你以为你也会象“榜样”们一样,不难成功。
模式二:与模式一唯一不同的是,改“卖点”为某些产品的推销,即传销与一个或多个产品的销售相联系。当然,有些产品本身也具有“卖点”的功效,比如什么“抗癌营养品”一类。这次传销公司得与厂商合谋(有些厂商可能是无辜的,以为这样产品会卖得快一些。其实完全未必),同时欺骗性也增加了。它的运作方式是,入会才能有销售产品的资格;会员除了销售产品外,还被要求不断发展新会员。其中最主要的一招是,混淆“靠卖产品挣钱”与“靠发展会员挣钱”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传销人就说我们主要是“靠卖产品挣钱”。
传销模式二的一个伟大谎言是所谓的“直销”,即产品通过传销公司减少了中间环节。“直销”本来是一个很简单清楚的概念,即由厂家直接做销售,不通过批发商和零售商。比如,你现在可以通过上网或电视直接购买厂家的产品,如机票、照相机、电脑等。但你会发现,直接购买并不一定便宜。大多数情况下,直接向航空公司买机票比通过旅行社买反而要贵。这是由社会的分工协作造成的。大多数厂商并不愿意兼做零售。实际上,“直销”与信息的“直递”相对应,如广播电视;而 “传销”与信息的“传递”相对应,如“一传十,十传百”。在金字塔结构的信息传递中,你不妨问一下自己,你是“第几级”上的会员?上面多少双“提成”的手?与电视的真正直销相比,又怎么会是减少了中间环节?
当“传销”把自己打扮成“直销”时,就带出另一个谎言,就是通过中间环节的减少而没有了库存和售货员工资等零售成本。那么,传销商节约的库存节约到哪里去了?节约到你家里了。你当然不会无缘无故让别人在你家里放存货。可你想的是,我可能借此发财呢。请仔细想一下,假如你是正常消费而不考虑传销带来的发财梦,你愿意到“传销朋友”那里买一堆东西放在家里,还是去正规零售商店?你的家不仅成了仓库,而且你成了“义务售货员兼推销员”。――“怎么会是义务?”你会问,“我不是能得到利润吗?”没错,你可以得到“你亲自卖掉的产品”的利润(且不提还要被“上级”提成),就象一般公司的推销员一样;但当你期望“靠提成下级会员的销售利润挣大钱”时,你就又掉进了“级数增长”的陷阱里。
“靠提成下级会员的销售利润挣钱”是最有诱惑又让最让你糊涂的一点,它好象是“靠发展会员挣钱”和“靠卖产品挣钱”的结合。传销公司让你产生这样的错觉,除了“我发展会员所得的会员费”和“我卖产品所得的利润”外,只要我的“下级会员”卖得好,我就可以什么事也不用做,“下级的利润”自然会滚滚而来 ——美妙的前景,是不是?可惜,这只是一个肥皂泡。这事要成功的关键是:
1)你能发展几个下级会员?难道这么快你又忘掉级数增长的事了?喝点凉水,再复习一下上面的数学故事和模式一?
2)产品是否畅销?假如你特别幸运,发展的一个下级会员卖出了很多的产品,你当然可以坐吃他的利润提成。但想想看,你都卖不出去,你能指望别人创造奇迹?所以传销公司的产品不可能是真正的畅销产品。非常自信自己产品会很畅销的厂商绝不会通过传销公司做销售。
――总结起来,传销邪教,是指“以发财为诱饵并以传递方式收取会员费或提成销售利润的传销方式”。区别一个销售公司是否在搞传销的一个简单标准就是:是否有涉及传递结构的钱财摄取,如“提成新会员的会员费”或“提成下级会员的销售利润”。读者应当明白,所有的传销都利用了级数增长的数学心理现象。
下面是传销公司的基本秘诀:
1)先让你钱迷心窍。煽动词是:“做雇员可能被解雇,做专业人员(如医生)太累,政府的退休保证金会破产。所以要自己做老板,早发财,早退休。本传销公司正好可以圆你的快速发财梦。而且事情并不难,不过是找人推销几个产品而已。”然后宣扬一些本公司的“成功人士”。更可笑的,有的推销人甚至提问听众: “假如你发了财想做什么呀?”好象你马上就要中奖了。
2)接着吹,把美丽的谎言具体化。传销公司总是选某些所谓的热门新产品(如“抗癌营养品”)或选某些日用消费品(如维他命、化妆品)。前者给人有巨大新市场的假象,后者可利用你“反正自己也要用”的心理。
3)终于你动心了,交钱入会了,上了贼船了。然后传销公司的发起人(一个或几个)通过合同督促你接着帮他散布这个谎言,并监控着这个谎言传了多少人,而且要求每一个听到谎言的人付钱给他(们)!
4)还有什么?没了,就这么简单!秘中之秘是先让听众钱迷心窍。当人一旦钱迷心窍,就会失去正常的判断能力。
――上当传销的常见错误心理及其矫正:
1)这么多人搞,产品这么好,一定有很大的市场。实际上,“产品”越好,则会员发展就会越快;已经这么多人搞,说明你已经是金字塔的底层。而无论多大的市场,会员发展都会快得超过你的想象(请回头看看前面的数学小故事)。
2)反正我自己也要消费这种产品,说不定还真会发财呢。请仔细想想,如果你不是通过“传销”买此产品,你需要交纳会费吗?你有帮人推销产品的义务和压力吗?
3)不要被“向下提成利润”所迷惑。只要有存在级数增长的金字塔结构,你就是上了“级数”的当。要卖产品,还是去做一个普普通通的推销员吧。
4)有人上过一次当后却归结于某些传销公司不正规,或是传销的产品不好。传销公司不“正规”,还怕你起诉它呢。“产品”越好,只能说明上当的人越快越多而已。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得出关于传销的几个结论如下:
1)传销公司里人只有两种人——骗人的或被骗的,无论是自觉或不自觉;
2)某种传销的发起人是非常诚心的骗子;
3)绝大部分想靠传销发财的人都会以赔钱失败而告终。
以上已将传销的“秘诀”和邪教本质尽情揭露,想利用传销而尚未完全悟出“秘诀”的人也可以从中学到东西。
新兴的传销方式――网络传销:
作为新兴的传销方式,网络传销主要包括三种:一种是传统传销的“网络版”,借助互联网推销实物产品,发展下线。但这种模式过分明目张胆,已经被逐渐抛弃。
另一种是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通过网络浏览付费广告获得积分,并由单一的点击广告发展为点击广告、收发email、在线注册等多种方式并存。
第三种,也是目前发现最多、查处最多的,即所谓的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mlm)模式。详情请搜索相关网页进行学习。
网络传销的特征及带来的查处难点。
1、虚拟性更强
网络是一个虚拟空间,非法传销者利用网络这一特征,借助高科技、电子商务等名义,遮人耳目,大搞空手道。
2、更具欺骗性
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
3、隐蔽性强
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隐蔽性更强。发展会员都是在网络上进行,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才能加入传销,并且使用的用户名都是假名或者代号,并且都有各自的登陆密码,彼此之间的联系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icq)来完成。并且,网站还要求汇款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这就避免了传统传销中下线与上线必须见面的情况,操纵者由明转向暗,躲在幕后,万一下线被执法部门查获后,上线也能马上逃之夭夭。
4、跨地域性传播
互联网传播具有跨地域性,使得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即使在一国内,也是遍地开花。但由于属地管辖的限制,各地工商部门只能就本辖区的传销活动进行监督,对全国性的传销无法从源头上切断。
5、处于工商监管的“灰色地带”
网上资源浩繁如海,工商部门要在数以亿计的信息中发现非法传销的蛛丝马迹谈何容易。更何况,传销网站多以注册用户输入密码的方式才能登录,一般用户无法浏览其内容,而且网站管理不在工商监管范围内,因此工商部门无法依职权主动对可疑网站进行监管,只能在现实世界中发现传销痕迹或举报的情况下才能出击,获得案源信息渠道少,导致工商查处网络传销极为被动。
总之,传销的盛行是因为它掌握了人性的弱点,只要大家能够对“网络富翁”、“快速致富”、“一本万利”、“轻松赚钱”等圈套进行细致分析,即可避免遭受此类经济邪教的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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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1 08: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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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1 07: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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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很有意思的帖子,受教了。
P/S: 请你吃MCD可以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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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1 07: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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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1 08: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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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以为我这种贴子开在这种地方一定会给人shoot到我飞到印度去
我不要MCD 人家 ...
手枪伯01 发表于 19-2-2011 07:58 PM 
鼓不敲不响,理不辩不明。
呵呵,你开帖前都预了会被射到够够力的啦~
前几天刚吃KFC拿它的纪念杯咧,有点吃到怕。
哈哈,不过也没关系啦,反正也没这么快请你,
时间拉长来说的话就没问题,确定只要KFC?
Pizza也ok的w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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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1 09: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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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有意思, 只不过,楼主,换1个角度去看这行业的时候,你会发现别有风味的感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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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1 09: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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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有意思, 只不过,楼主,换1个角度去看这行业的时候,你会发现别有风味的感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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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11 10: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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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把传销看得很深入,不错。
其实大部分真正成功的人士,他们都没有从事过任何传销事业的,虽然不是说所有的传销事业都是骗人的,但是在传销界里,无论是骗人者或是被骗者,他们都专注在一个重点上,就是赚快钱,但是这个也是传销最大的盲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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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1 12: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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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把传销看得很深入,不错。
其实大部分真正成功的人士,他们都没有从事过任何传销事业的,虽然不是说 ...
孔雀王子 发表于 19-2-2011 10:02 PM 
大部分成功人士, 会利用直销制度去为自己的公司创造更高的盈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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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1 02: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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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别男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清! 无言,大家都对,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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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1 08: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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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别男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清! 无言,大家都对,哈哈。。
90ong 发表于 20-2-2011 02:35 AM 
你这句话,等你的所谓传销直销能为你养家活儿之后再说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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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1 11: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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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行出状元,成败天地人;说不清,理还乱;当局者迷却入局领悟,旁观者清却如雾里看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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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1 01: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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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每个人的领悟不一样, 所看到的层次有别, 只叹楼主只站1个角度看待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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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1 05: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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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每个人的领悟不一样, 所看到的层次有别, 只叹楼主只站1个角度看待事情
轻瞄弹写 发表于 20-2-2011 01:49 PM 
不如我用另一个角度看这个事情吧?
传销直销能赚大钱,并且还能家庭和睦,朋友交好!
我现在用了对立的角度来看事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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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1 06: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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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我用另一个角度看这个事情吧?
传销直销能赚大钱,并且还能家庭和睦,朋友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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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枪伯01 发表于 20-2-2011 05:28 PM 
你不过是在说丧气话. 请你用marketing的角度去看待它的可行性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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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1 07: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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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我用另一个角度看这个事情吧?
传销直销能赚大钱,并且还能家庭和睦,朋友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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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枪伯01 发表于 20-2-2011 05:28 PM 
事实上,你说的这样的人在这里回复你的,都有人做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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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1 07: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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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的英文为Direct Selling,意为直接的销售。自二次大战以后,直销这一无店铺零售的新形式在美国出现,随后,又流行于世界各地。直销这一商业新形式给人们带来了新概念,如:无商店零售、多层次传销网络、消费者与销售者两位一体、挨门挨户访问销售、家庭聚会销售,独立身份直销商等等,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兴趣。同时,它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如:金字塔、老鼠会、猎人头、滚雪球、无限连锁链、卖钱、高压销售等等,引起了消费者的反感。无论是代表趋势还是带来问题,我们都回避不了直销。
直销对于提高人们生活质量,达到特定经济目标,促进社会交往均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正是这种魅力使其在世界经济发展史中长盛不衰。直销缘何具有如此魅力?历来陈酿经久弥香,直销也不例外。欲解直销之魅,还得从直销的渊源说起。
直销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叫卖者、小贩、商人以及商队均留下了精彩的故事。人们从事直销的动因主要是为了交换商品,同时也促进了人际交往。直销业最初因为一些人为了谋生出售商品而产生萌芽。在早期,直销在中国、埃及、叙利亚、巴比伦以及印度等文明古国均很活跃。比如,人们用象牙和黑檀木交换陶器和石器,产自印度的念珠也远销巴比伦。商队还将希腊和亚洲连接了起来,直销经济非常繁荣。日用品、家用器具、厨房金属用具以及衣物均在交换之列。直销商人和顾客进行商业交换的地方通常在集市上。直销人员通常将市场作为一个中转站,然后再逐村销售。直销商人的活动也受到当地政治环境的巨大影响,早在公元前2000 年,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就有条例保护巴比伦直销商的一般权利,同时也要求他们诚信经商,法典还保障了商人销售商品应该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
到了公元5世纪时,直销销售渠道呈现多样化。有的直接在街道上销售商品,有的在摊位或者商店中出售;还有的跟着军队辗转迁徙于各个地方。他们四处赶集,参加规模巨大的庆祝活动,平时则从一个村庄销售到另外一个村庄。10世纪以后,世界经济迅速发展。商业机会大大增加,而直销经济也更加发达。中世纪(从古代到文艺复兴,公元476—1453年)的西欧直销商为10—13世纪的商业革命作好了厚实铺垫。此时,公路建设持续发展,许多新奇的小商品经由直销商从大城市销往小城市。直销商销售的毛料衣服、丝带、女帽、铜戒指、顶针以及便签等物品一度成为法国人竞相购买的时尚物品。神话中常常有直销商的角色,比如神话中的英雄尤利西斯就曾乔装为商人,将精美的饰品挂在手臂上售卖,国王的女儿“被商人背包中的东西深深吸引住了”。由此推断,西欧的直销的出现比美国足足早了3000年。18世纪到19世纪,当移民逐渐迁移到美国。移居美洲的欧洲吉普赛人将直销从英国、苏格兰、爱尔兰、德国以及匈牙利带到了美洲殖民地,他们从事的商业活动有焊锅、叫卖和马匹交易等。
一般认为,现代意义上的直销最早萌芽始于20世纪40年代。这时,犹太人卡撒贝创立直销方式。其实,早在1929年中国就已经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直销方式,中国的王星记扇庄曾用类似直销的办法招徕生意,向给王星记介绍业务的人支付相当于成交额5—10%的佣金,这些介绍者其实就相当于王星记的直销员,不过,中国王星记的直销一直停留在感性模式上,缺乏深刻而实用的理论作为营销指南。真正使它兴盛起来的却是成立于20世纪40年代的健尔力公司(这是美国第一家采用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公司,1945年易名为纽崔莱,后于1972年被收购于安利旗下)。该公司采用了多层次酬金分配制度。
最早采用直销方式并得到发展的是20世纪50年代后期成立的夏克丽公司和安利公司。1959年,纽崔莱公司的两位直销商吉•温安洛及理查•迪维士自立门户,成立了安利公司,以直销方式销售他们制造的清洁剂和洗衣粉,业务发展得蒸蒸日上。当时另一家直销巨头是主要生产维生素丸的上市公司夏克丽。这时出现了重要的直销形式——家庭聚会。直销人员与消费者实行零距离接触,邀约朋友到家里展示物品,演示如何使用,气氛温馨而友好,既促进了经济交往也促进了人际交往。成熟的直销方法就在这时形成了。
进入20世纪60年代后,美国采用直销方式的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的发展,1972年,上门直销形式的销售额已达40亿美元。但是,到了20世纪70年代,非法传销泛滥成灾,直销业深受其害。假日魔法公司因大肆从事非法传销臭名昭著,被美国有关当局检控。当时有些直销公司亦卷入其中,濒临崩溃的边缘。 1975年,美国联邦贸易署(简称FTC)抨击多层次直销为非法传销,欲加以取缔,安利也被指控使用非法传销经营,拖入了四年旷日持久的官司,结果以安利胜诉告终。这意味着联邦政府承认了多层次直销的销售方式为合法的销售方式。
经过20世纪70年代的衰退期后,20世纪80年代直销业又迎来了复兴,当今几家叱咤风云的美国直销大企业例如仙妮蕾德和如新都是创立于这个时期。许多企业和机构纷纷采用这种方式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现代直销经过20多年的发展,直销已成长为极具发展前景的新兴行业。
中国直销业的发展十分曲折,从上世纪80年代末,日本一家卖磁性保健床垫的JapanLife公司在我国开展传销业务开始,中国直销拉开了序幕。1990 年11月14日,美国雅芳美容品公司作为第一家直销公司正式注册登记。1994年到1995年,雅芳小姐、玫林凯小姐才真正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直销公司在中国内地的发展完全可以用一日千里来形容。1995年安利集团投资1亿美元在广州建工厂,1997年,安利中国公司的营业额就已经达到了15亿元人民币。但是,直销同时也陷入了鱼龙混杂的混乱发展时期,可谓是鲜花与毒草一起疯长。其实,现代直销在国外已经有多年发展历史,安利、雅芳、玫林凯等跨国公司在进入中国之前,在海外已经有多年的直销经验,经营非常规范。上个世纪50年代,直销理论在原有“无店铺经营”、“面对面销售”的手段之外,增加了人员激励机制,销售人员不仅仅可以通过销售产品来提取佣金,还可以通过自己发展销售人员并从他们的销售额中提取佣金。从某种意义上说,新式酬金分配制度的创立之于现代直销,犹如质能方程之于原子弹的制造,新的激励机制是直销发展的一个重要转折。
http://cforum6.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2039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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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1 07: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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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 DennisLoo
其实人与人之间是很奇妙的
毕竟他说的道理是大家都明白的
而且这个世界,总有失败、放弃,否则成功路上人满为患
只是说传销被人神化了,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误会
不过相信与否不重要,因为你也改变不了这个生活传销化的事实
就好比选择不同,立场就会不同,观点自然也不同,如此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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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2011 07: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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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一:几乎完全是无本生意,以会员费、手续费骗取钱财。传销不与销售产品相联系,而只是推出一个所谓的“卖点”,比如什么新产品的投资一类。传销公司会尽全力让你相信有“无数的人”迟早会加入这个“卖点”,然后给出榜样,说自己或几个朋友已经靠此发了大财。但要加入,就得交会员费。既然你已经相信有 “无数的人”会象你一样感兴趣,你以为你也会象“榜样”们一样,不难成功。
其实不能否认,这的确是这么一回事,尤其这位网友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是Money Game横行的时代
模式二:与模式一唯一不同的是,改“卖点”为某些产品的推销,即传销与一个或多个产品的销售相联系。当然,有些产品本身也具有“卖点”的功效,比如什么“抗癌营养品”一类。这次传销公司得与厂商合谋(有些厂商可能是无辜的,以为这样产品会卖得快一些。其实完全未必),同时欺骗性也增加了。它的运作方式是,入会才能有销售产品的资格;会员除了销售产品外,还被要求不断发展新会员。其中最主要的一招是,混淆“靠卖产品挣钱”与“靠发展会员挣钱”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传销人就说我们主要是“靠卖产品挣钱”。
这个论点就是网友的一个主观的批判了。
产品本身的卖点,是根据市场需求而定制出来的,倒不是没有的说成有,当这位网友在提出当中的欺骗性时,却没有举出能够论证的案例。也许大家会觉得,那需要论证,许多的公司都是如此啊。那么就请你从脑海中指出实际的例子!?
所以说以“运作模式”来批判传销,是有一些反传极端分子提出来模糊焦点,毕竟他们没有真正了解传销!
传销模式二的一个伟大谎言是所谓的“直销”,即产品通过传销公司减少了中间环节。“直销”本来是一个很简单清楚的概念,即由厂家直接做销售,不通过批发商和零售商。比如,你现在可以通过上网或电视直接购买厂家的产品,如机票、照相机、电脑等。但你会发现,直接购买并不一定便宜。大多数情况下,直接向航空公司买机票比通过旅行社买反而要贵。这是由社会的分工协作造成的。大多数厂商并不愿意兼做零售。实际上,“直销”与信息的“直递”相对应,如广播电视;而 “传销”与信息的“传递”相对应,如“一传十,十传百”。在金字塔结构的信息传递中,你不妨问一下自己,你是“第几级”上的会员?上面多少双“提成”的手?与电视的真正直销相比,又怎么会是减少了中间环节?
中国直销联合会秘书长胡江远指出,“多层次”本身是怀璧其罪,因为这种模式的经销系统,其实就根本的植入了我们的社会当中,尤其在传统的批发代理的营销领域。
在中国的民情,更是不能和国际相比较。所谓的厂家直销、电视广告,根本就不能拿来相提并论。
传销的定义,不仅仅是在于制度、产品的规范,现在还包含了市场策略的领域。因为除了一些特殊的产品,最重要的还是市场上的教育,对于人们平时不了解的产品的教育,才需要传销的存在!
当“传销”把自己打扮成“直销”时,就带出另一个谎言,就是通过中间环节的减少而没有了库存和售货员工资等零售成本。那么,传销商节约的库存节约到哪里去了?节约到你家里了。你当然不会无缘无故让别人在你家里放存货。可你想的是,我可能借此发财呢。请仔细想一下,假如你是正常消费而不考虑传销带来的发财梦,你愿意到“传销朋友”那里买一堆东西放在家里,还是去正规零售商店?你的家不仅成了仓库,而且你成了“义务售货员兼推销员”。――“怎么会是义务?”你会问,“我不是能得到利润吗?”没错,你可以得到“你亲自卖掉的产品”的利润(且不提还要被“上级”提成),就象一般公司的推销员一样;但当你期望“靠提成下级会员的销售利润挣大钱”时,你就又掉进了“级数增长”的陷阱里。
这我就不会回答了,这是因为这位网友根据中国的直销制度的观点,事实上在本地很少出现这种问题
“靠提成下级会员的销售利润挣钱”是最有诱惑又让最让你糊涂的一点,它好象是“靠发展会员挣钱”和“靠卖产品挣钱”的结合。传销公司让你产生这样的错觉,除了“我发展会员所得的会员费”和“我卖产品所得的利润”外,只要我的“下级会员”卖得好,我就可以什么事也不用做,“下级的利润”自然会滚滚而来 ——美妙的前景,是不是?可惜,这只是一个肥皂泡。这事要成功的关键是:
1)你能发展几个下级会员?难道这么快你又忘掉级数增长的事了?喝点凉水,再复习一下上面的数学故事和模式一?
2)产品是否畅销?假如你特别幸运,发展的一个下级会员卖出了很多的产品,你当然可以坐吃他的利润提成。但想想看,你都卖不出去,你能指望别人创造奇迹?所以传销公司的产品不可能是真正的畅销产品。非常自信自己产品会很畅销的厂商绝不会通过传销公司做销售。
1)发展多少代就看看你自己的能力了,当你处于双线制的时候,那么多少代都不是重点,主要是你能令这些代数里面的多少人成为你的基本消费群或销售团队。这就是企业开始之路。
2)产品是否畅销就看看你接触的公司吧?毕竟这个世上没有100%最畅销的产品,也不会有100%卖不出的产品。
你也不妨想想,你卖不出去的产品就代表别人也卖不出去?笑话,那么这样想吧,你不会买的产品其他人有没有可能会买?有这种想法的话那么传销是为了什么来的啊?从这点就看出一个人懂不懂传销了
――总结起来,传销邪教,是指“以发财为诱饵并以传递方式收取会员费或提成销售利润的传销方式”。区别一个销售公司是否在搞传销的一个简单标准就是:是否有涉及传递结构的钱财摄取,如“提成新会员的会员费”或“提成下级会员的销售利润”。读者应当明白,所有的传销都利用了级数增长的数学心理现象。
下面是传销公司的基本秘诀:
1)先让你钱迷心窍。煽动词是:“做雇员可能被解雇,做专业人员(如医生)太累,政府的退休保证金会破产。所以要自己做老板,早发财,早退休。本传销公司正好可以圆你的快速发财梦。而且事情并不难,不过是找人推销几个产品而已。”然后宣扬一些本公司的“成功人士”。更可笑的,有的推销人甚至提问听众: “假如你发了财想做什么呀?”好象你马上就要中奖了。
2)接着吹,把美丽的谎言具体化。传销公司总是选某些所谓的热门新产品(如“抗癌营养品”)或选某些日用消费品(如维他命、化妆品)。前者给人有巨大新市场的假象,后者可利用你“反正自己也要用”的心理。
3)终于你动心了,交钱入会了,上了贼船了。然后传销公司的发起人(一个或几个)通过合同督促你接着帮他散布这个谎言,并监控着这个谎言传了多少人,而且要求每一个听到谎言的人付钱给他(们)!
4)还有什么?没了,就这么简单!秘中之秘是先让听众钱迷心窍。当人一旦钱迷心窍,就会失去正常的判断能力。
1)其实我不认为这个社会现象有什么不对啊?所谓的煽动是指行销策略吧?
2)这有点属于夸大产品说辞,不过对我而言,这也叫说谎?那么广告要来干嘛?
3)一直口口声声的谎言,请问谎在哪里呢?还是你认为“雇员可能会被解雇”、去超市买商品是不好的?
4)如果1、2、3不成立的话,这个也没有解释的必要了
――上当传销的常见错误心理及其矫正:
1)这么多人搞,产品这么好,一定有很大的市场。实际上,“产品”越好,则会员发展就会越快;已经这么多人搞,说明你已经是金字塔的底层。而无论多大的市场,会员发展都会快得超过你的想象(请回头看看前面的数学小故事)。
2)反正我自己也要消费这种产品,说不定还真会发财呢。请仔细想想,如果你不是通过“传销”买此产品,你需要交纳会费吗?你有帮人推销产品的义务和压力吗?
3)不要被“向下提成利润”所迷惑。只要有存在级数增长的金字塔结构,你就是上了“级数”的当。要卖产品,还是去做一个普普通通的推销员吧。
4)有人上过一次当后却归结于某些传销公司不正规,或是传销的产品不好。传销公司不“正规”,还怕你起诉它呢。“产品”越好,只能说明上当的人越快越多而已。
无言以对,网友可能认为所有的传销商都是呆子吧?还是在世界500强企业当中有那么多的顶级的老千集团?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得出关于传销的几个结论如下:
1)传销公司里人只有两种人——骗人的或被骗的,无论是自觉或不自觉;
2)某种传销的发起人是非常诚心的骗子;
3)绝大部分想靠传销发财的人都会以赔钱失败而告终。
以上已将传销的“秘诀”和邪教本质尽情揭露,想利用传销而尚未完全悟出“秘诀”的人也可以从中学到东西。
1)找你这么说应该是只有一种人,被骗的骗子。因为被骗的人最后也会继续骗人
2)你值得是那一种传销?具体一点好吗?
3)这我不否认,90%是绝大部分,60%也是绝大部分,不过和绝大部分想靠传统生意致富、想靠专业知识发财的人比起来,赔的钱算少了几个零。
新兴的传销方式――网络传销:
作为新兴的传销方式,网络传销主要包括三种:一种是传统传销的“网络版”,借助互联网推销实物产品,发展下线。但这种模式过分明目张胆,已经被逐渐抛弃。
另一种是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通过网络浏览付费广告获得积分,并由单一的点击广告发展为点击广告、收发email、在线注册等多种方式并存。
第三种,也是目前发现最多、查处最多的,即所谓的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mlm)模式。详情请搜索相关网页进行学习。
网络传销的特征及带来的查处难点。
1、虚拟性更强
网络是一个虚拟空间,非法传销者利用网络这一特征,借助高科技、电子商务等名义,遮人耳目,大搞空手道。
2、更具欺骗性
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
3、隐蔽性强
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隐蔽性更强。发展会员都是在网络上进行,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才能加入传销,并且使用的用户名都是假名或者代号,并且都有各自的登陆密码,彼此之间的联系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icq)来完成。并且,网站还要求汇款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这就避免了传统传销中下线与上线必须见面的情况,操纵者由明转向暗,躲在幕后,万一下线被执法部门查获后,上线也能马上逃之夭夭。
4、跨地域性传播
互联网传播具有跨地域性,使得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即使在一国内,也是遍地开花。但由于属地管辖的限制,各地工商部门只能就本辖区的传销活动进行监督,对全国性的传销无法从源头上切断。
5、处于工商监管的“灰色地带”
网上资源浩繁如海,工商部门要在数以亿计的信息中发现非法传销的蛛丝马迹谈何容易。更何况,传销网站多以注册用户输入密码的方式才能登录,一般用户无法浏览其内容,而且网站管理不在工商监管范围内,因此工商部门无法依职权主动对可疑网站进行监管,只能在现实世界中发现传销痕迹或举报的情况下才能出击,获得案源信息渠道少,导致工商查处网络传销极为被动。
总之,传销的盛行是因为它掌握了人性的弱点,只要大家能够对“网络富翁”、“快速致富”、“一本万利”、“轻松赚钱”等圈套进行细致分析,即可避免遭受此类经济邪教的危害。
手枪伯01 发表于 19-2-2011 08:36 AM 
这个我就不谈了,因为我也很排斥网络传销、在家创业等系统,我还是喜欢面谈多一点
所谓的邪教,也是人们的了解太少了,现在中国境内太多投资Pre IPO的骗局了
比起传销,这些投资性质的骗局更令人头痛,传销的名声也被牵连其中
事实上传销那么好
懂的人那么少
赚钱的人凤毛麟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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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2011 09: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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