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搜索
查看: 1359|回复: 7

余兴辩论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6-2-2011 11: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兴趣可以参加
http://cforum.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2194766&extra=&page=1
可以参加辩论或者评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8-2-2011 12: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已经参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8-2-2011 12: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saposapo


   你会不会变成逃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2-2011 03: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会不会变成逃兵
尽善尽美 发表于 8-2-2011 12:24 AM

请不要一直怀疑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9-2-2011 01: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yreOrpheus 于 9-2-2011 01:08 AM 编辑

来,就由版主的【伤害与孝】开始吧。

可是版主,哲学这里比较喜欢分析分拆和研究题目。不会直接回答问题的。只有在分析分拆和研究的同时遇到有冲突的意见和理念才会发生辩论的。

我对于这题目也感到很茫然,曾经看过I Robot,里面提及到机械人三大原则【Three Laws of Robotics】;

第一法則
機器人不得傷害人類,或袖手旁觀坐視人類受到傷害;

第二法則
除非違背第一法則,機器人必須服從人類的命令;

第三法則
在不違背第一及第二法則下,機器人必須保護自己。

那么,我们来看看;

1,子女不得傷害父母,或袖手旁觀坐視父母受到傷害;

2,除非違背第一法則,子女必須遵从父母的命令;

3,在不違背第一及第二法則下,子女必須保護自己。

很明显,我们不是机械人。第3原则和第1与第2原则根本矛盾。

对不起!就算是机械人也会感到矛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9-2-2011 07: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余兴辩论会

个人认为世上没有任何人可以主宰其他人的生死,即使是自己的父母也没有这种权力去伤害或握杀儿女的生命。

这个理论建立在生物的生存权力和主导社会里面的各种角色下。这显然和东方思想在伦理观念上有着冲突。

东方思想有着:「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也不得不亡。」象这类思想也上个世纪就已经被严重批评为「封建」。目前现有的宪法也不会出现这样的设定。这样看来,父母根本没有权力作出伤害儿女的勾当来。


(posted by mobile)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9-2-2011 08: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不要一直怀疑我
saposapo 发表于 8-2-2011 03:06 PM


有版主=没有版主,呵呵

我的逻辑飞跃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9-2-2011 11: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u87 于 9-2-2011 11:19 PM 编辑
来,就由版主的【伤害与孝】开始吧。

可是版主,哲学这里比较喜欢分析分拆和研究题目。不会直接回答问题 ...
LyreOrpheus 发表于 9-2-2011 01:06 AM

这讨论漏了一些限制条例:
规则基系统会告诉你,rule #1优先, 所以没有冲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所属分类: 人文空间


ADVERTISEMENT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6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3-3-2026 11:59 AM , Processed in 0.092421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