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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约月圆,炫我风采》青少年歌唱赛及LIVE BAND音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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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0 02: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第五届森州全民和睦庆中秋

森州阳光青年俱乐部及森州基督青联办

青少年歌唱赛及LIVE BAND音乐会

《相约月圆,炫我风采》

活动目的:歌唱是表达情感的极佳方式,让我们的歌声唱响在月圆之夜,唱响在
每一颗驿动的心里。我们

         光青年乐怀着满腔热情,决心用最质朴却最
真诚的方式为青少年提供了一个表演的舞台和展示才

         华的机会,让他们尽
情讴歌,尽情欢畅,唱出我们青年人的热情与朝气,唱出我们阳光青年

         的风采。


初赛
决赛

日期2010919星期日)
日期2010921星期二)

时间6.00 p.m. - 11.00 p.m.

时间6.00 p.m. - 11.00 p.m.

地点: 芙蓉文化街
地点: 芙蓉文化街

参赛资格1.年龄1525岁的青年不论男女皆可报名参加。


2.参赛者可以个人或组合参赛,如以组合参赛不可超过5位参赛者


3.
曾嬴得任何州级以上的歌唱比赛冠军者,谢绝参加。

报名费 : 每组参赛者须缴付三十令吉的报名费,如申请成为阳光青年俱乐部会员只
缴付五令吉的报名费。

         所有报名表格必须填上个人资料。在限期内没把
报名表格交到报名处,比赛资格将被取消。

报名截止日期: 2010年9月10日



参赛细则:


1.
主办当局只录取25组参赛者而已。


2.
歌曲自选,但歌曲不可有涉及暴力、色情或有损道德价值的内容


3. 每组参赛限时是3至5分钟。


4
参赛者请自备参赛歌曲的CD或乐器



5.主办当局将于
比赛前1星期进行比赛顺序的抽签仪式,如参赛者无法出席将由主
办当局代抽顺序编号。


6
.所有的参赛者必须于比赛当天提前一小时报到。


7.主办当局将于初赛中选出5强进入决赛



8.如参赛者无法遵守参赛的规矩,主办当局有权取消该参赛者的参赛资格。


9.评审团的决定是最后决定。



10.以上参赛资格和细则如有不妥善处,主办当局有权增删之。

奖励:


冠军可获奖杯一座、奖状及现金500令吉


亚军可获奖杯一座、奖状及现金300令吉


季军可获奖杯一座、奖状及现金200令吉


两组精英组可获奖杯一座、奖状及现金
100令吉


八组优秀组可获奖杯一座、奖状及现金
50令吉


最佳服装奖可获奖状及现金
50令吉


最佳人气奖可获奖状及现金
5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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