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林绍胜 于 10-8-2010 09:08 AM 编辑
适逢加尔文五百周年纪念,各种抓加尔文出来鞭尸的言论,层出不穷。我这钻研加尔文主义一段不算短的时间,但却不懂英文、学问不佳、程度不好的小弟兄,面对三天两头弟兄姊妹私下的发问,也只好出来献丑一下。
有时候,我看到那些反加尔文主义的言论,实在很想对对方说:你的炮弹,是在打哪里啊?你炮弹猛烈攻击的地方,那里没有人,你知不知道啊?
反对者兴高采烈,大肆炮火攻击。他们以为这些炮弹颗颗精准、粒粒命中,打中敌人要害。
可是,我这不学无术的加尔文主义者,左看又看,就是觉得很困惑:
那里没有人,他们到底是在炮击些什么?
要炮击,没关系,好歹情报要正确,先搞清楚敌人位置。
然后,炮弹要往敌人真正存在的地方炸过去。
情报错误,然后拼命炸没敌人的地方,还以为自己炮击成功,
哇咧,这是哪门子打仗啊?
自己喊爽的,是这样的吗?
一堆反加尔文主义的人,他们所猛烈攻击的论点,很不幸的,几乎都不是加尔文主义的主张。
我换个方式讲:反加尔文的人所抨击的所谓加尔文主义,是真正加尔文主义者不主张的东西。
他们所炮轰的加尔文主义,其实,根本就不是真正正统的加尔文主义。
我们能想象:有人一直炮轰基督教的教义,可是,他所谓的基督教教义,原来是指摩门教、耶和华见证人的教义。
假使你是基督徒,你听到这种炮轰,难道不会啼笑皆非、觉得对方莫名其妙?
我们基督徒所信仰的内容,明明就和摩门教、耶和华见证人差十万八千里,结果,对方却硬说摩门教那类教义是基督教,你说扯不扯?
要抨击基督教,没关系,起码你要先做一下功课,搞清楚你抨击的内容,到底是不是真正基督教的教义。
要抨击加尔文主义,没关系,起码你要先做一下功课,搞清楚你抨击的内容,到底是不是真正加尔文主义的主张。
我这种不学无术的人,都知道要先搞清楚对方情报了,结果,这些拖着一堆大炮上战场的人,却拿到一堆错误的情报,还打得很高兴,我真的觉得莫名其妙。
先讲讲『极端加尔文主义』好了。
任何人不喜欢、不接受『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教义,也就罢了。
那本来就是一个要花很多时间,而且有很多复杂讨论与辩论的神学议题。
其实,你如果认真把全本圣经相关经文拿出来解,你会发现几乎不能不承认『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才是正确教义。
至于那些看似『得救者背道,然后从得救变成不得救』的经文,其实有很合理的解通方法,不会违反『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教义。
可是,假使你反其道而行,硬要从『得救者背道,变成不得救』的经文出发,否定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教义,那么你会发现,你面对圣经里面那些保证『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经文,几乎难以合理解通。
类似的现象,也出现在『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意志』经文的解决上。
假使你从『确保神的主权』经文出发,那你很容易可以合理解通人的自由意志经文。
可是,假使你反其道而行,硬要从『确保人的自由意志』出发,去解神的主权经文,你会发现自己很难解通,甚至你去看教会历史,会更胆战心惊,因为那些在教会历史上,企图从人的自由意志出发去解的人,几乎都会在一次又一次大型教会会议里,被判定成异端。
但是,即使我这样告诉你『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才是正确教义』,也花很多时间和你讨论每一句的经文,你若不肯接受,我也无可奈何。
可是,你不接受这教义是一回事,把这教义和极端加尔文主义张冠李戴扯在一起,又是另一回事。
张飞可以打岳飞吗?
只因为名字里面都有『飞』,所以历史就可以乱写乱掰?
假使主张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就和极端加尔文主义扯上关连,那么,反对加尔文主义的吴主光牧师,也可称为极端加尔文主义者啰?
看不见这是多么荒谬可笑的事吗?
反对**主义的人,竟然变成极端**主义?
这是在玩白色恐怖、遍地抓匪谍喔?
反正随便弄个罪名,就可以扣你一顶大帽子,是这样的吗?
拜托!主张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一大堆,极端加尔文主义、正统加尔文主义、非属于加尔文主义、甚至是反对加尔文主义的人,都有不少是主张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
可是如果只因主张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这样就可以扯成极端加尔文主义,那就表示自己对极端加尔文主义定义错误,自己搞错极端加尔文主义的定义了。
极端加尔文主义比较具鉴别力的特点,根本就不是在主张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而是主张双重预定里的『积极拣选,积极遗弃』(另一个类似的神学词汇,是『堕落前神选』,在此不多介绍)。
我已经讲过教过了,加尔文主义的各正式信条,没有一个是主张『积极遗弃』的,全部都是主张『消极遗弃』。
我们园地讲的教的,都是加尔文主义主流所持守的,也就是『积极拣选,消极遗弃』。
那种主张『积极拣选,积极遗弃』的,一直都是加尔文主义的极少数,而且从来没有成为主流过。
台湾有极少数人主张暴力**,所以台湾人都是暴力**主义者?
大陆有极少数人杀人放火,所以大陆人都是杀人放火者?
所以,请别脑袋不清楚,听到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就以为这是极端加尔文主义,拜托帮帮忙,没有学问,起码要有点常识,不要张冠李戴,不要帽子乱戴。
再来,反对者有人就痛批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教义,认为『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就是即使犯罪不愿意悔改,仍然不会失去救恩』,所以此教义错误。
哇咧帮帮忙好不好?
我才疏学浅,看了一大堆加尔文主义的信条、要理问答,就是看不见有这种教导呢!
海得堡要理问答、比利时信条、多特信经、韦斯敏斯特信条、韦斯敏斯特大要理问答、韦斯敏斯特小要理问答,有哪一个,是主张『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就是即使犯罪不愿意悔改,仍然不会失去救恩』的吗?
如果连我这种没学问、不懂英文的人,都已经下过工夫去查考了,那么,有学问、懂英文的,我也已经提示方向了,可以自己动手去查一查,然后来教教我吧?
要不然,三天两头就讲出一堆莫名其妙、张冠李戴的批判,真的会令我啼笑皆非呢!
常常,看见一些批判加尔文主义的文章,我都会觉得啼笑皆非。
批判者说:
『双重预定里的遗弃论,就是只因上帝遗弃,所以即使你非常想信主,上帝一样会把你丢到地狱去』。
问题是,加尔文主义根本就不是这样讲的,而是讲:『双重预定的遗弃论,就是没蒙上帝恩典拣选的人,没有任何一个会愿意来信主。之后,这些人就会因为自己的罪,下到地狱去。』
看到没?
『想信主而上帝不让他信』vs『没蒙拣选,没有人会想信主』。
『上帝积极主动把人丢进地狱』vs『上帝消极任凭人犯罪下地狱』。
批判者,根本就没搞清楚加尔文主义在讲些什么,就大批特批,这是在批什么啊?
同样的,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也一样,
反对者说:『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意思就是即使你犯罪不愿意悔改,也会得救』。
问题是,加尔文主义是这样讲的吗?
加尔文主义讲的是:『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所以你一旦犯罪,上帝会保守你一定会认罪悔改,不可能至死不认罪悔改』。
看到没?
『不认罪悔改也能得救』vs『保守你一定会认罪悔改』。
同样的,批判者根本就没搞清楚加尔文主义在讲些什么,就大批特批,这是在批什么啊?说真的,有时,我真的为许多基督徒做学问的态度与能力觉得悲哀。很多东西,几乎都在『望文生义』、『脑袋凭空想象』,却不肯认真去查考数据。
阿民念主义,几乎很难找到正式信条,也几乎没有变成系统的神学过,所以我们讲到『阿民念主义』,可以是一种笼统的观念;可是加尔文主义不同,这是一个有很多信条可以查考的神学体系,这时,不能随便就说加尔文主义主张什么,必须真的有信条或比较具体的证据才行。
要批判?
请去找这种正式信条,来确认自己真的搞清楚加尔文主义在讲什么。否则的话,我真的不知道那些批评者所讲的观念,到底是听哪一个加尔文主义牧师讲的、或是从哪个加尔文主义信条出来的。
原谅我这样说:假使做学问,竟然连动手查比较具有权威的数据都不愿意,然后凭自己想象,就开始来批判「敌人」,这样真的很糟糕。
好吧,即使不知道这些权威数据,要不,也起码找一些书籍、文章数据,让我们知道真有信奉加尔文主义的牧师学者是这样主张的。
可是很多时候,批评者连这样的数据,恐怕都没有,这就更不好了。
再回来讲『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意思就是即使你犯罪不愿意悔改,也会得救』。
据我所知,即使是极端加尔文主义者,他们自己也反对这种论点。
他们也不承认『即使你犯罪不愿意悔改,也会得救』。
事实上,极端加尔文主义者,除了比较十字军心态、动辄认为别人不得救之外,他们常常是很敬虔看重好行为的基督徒。
我对他们的言论,常常很头大,但是,我依然认为他们是我弟兄,正如我依然认为阿民念主义者是我弟兄一样。
接下来,我要比较详细来讲一下反对者的另一个描述:『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就是一个人在信耶稣之后即使杀人、犯奸淫100次,还是不会失去救恩』。
单单这样的描述,有时可能不是很清楚。
所以,以下我会讲各种更清楚的意思,然后分别来讲解。
1.假使反对者意思是主张:只要你得救,就绝对不可能犯杀人、奸淫罪,那么,我必须说,没有人能上天堂,包括反对者自己也是。
一个人要上天堂,就必须完全无罪。
这个人的完全无罪,要如何得到?唯靠信耶稣而已。
一旦信耶稣,我们一切的罪,不管是过去的、现在的、未来的,在上帝面前,都被判无罪了,因为主耶稣已经代替我们担罪赎罪了。这只是很基本很简单的『因信称义』教义而已。
假使有人认为,『信耶稣还不够,要能在今生行为达到完全无罪才能上天堂』,这人是在说谎,因为他自己也达不到。有谁能保证自己信耶稣之后,从此就绝对不再犯任何一个罪?
没错,很多基督徒信耶稣之后,都能达成终生不杀人、不犯奸淫的罪。
但是,且慢!
单单这样,就能上天堂?
你没杀人,可是你敢说自己没有生气愤怒骂人?主耶稣说,这也是杀人罪喔!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断;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太5:21-22)
你没奸淫,可是你敢说自己信耶稣以后绝对没有任何淫念?主耶稣说,这也是犯奸淫喔!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太5:27-28)
其他说谎、没爱心、嫉妒、嘲笑、、、、,这些,都不是罪吗?
有这些罪,就可以上天堂?
『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
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你就是不奸淫,却杀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雅2:10-11)
有谁敢保证自己信耶稣之后,到死之前,可以绝对不再触犯任何一条罪?
任何一个企图靠守律法来获得称义,或是企图靠守律法来维持称义份位的,你们都死定了,因为你们自己也都达不到!
2.假使反对者要表达的是:只有认完所有罪的人才能上天堂
一个人一定要在死掉之前,将所有一切的罪,巨细靡遗都必须认完,才算是达成认罪悔改,这样才能上天堂。
假使意思是这样的话,那我也要讲:你们这些反对者,一个也上不了天堂!因为你们自己没有一个做得到!
基督教所谓的『认罪悔改』,并不是讲必须记得一切自己犯过的罪,而且必须巨细靡遗都不能遗漏地认完,才叫认罪悔改。
事实上,我不用搬出加尔文主义的立场,单单讲马丁路得的信义宗非常重要的奥斯堡信条,针对认罪部分,就明确这样讲:『数述一切罪是不必要的,良心也不可为这数述一切罪的事忧虑,因为数述一切罪是做不到的』。
基督徒当然必须认罪悔改,但是,假使有人认为必须认完一切巨细靡遗的罪才算是认罪悔改,才能上得了天堂,这是乱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