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佳丽的商场是合法的吗?
DADDY_MUMMY 发表于 9-8-2010 02:51 PM
dun ki siao la~if tangkap all also tangkap jor la~goverment juz wan eat money onli which noob go reg ...
sengheng 发表于 8-8-2010 11:17 AM
http://www.sinchew.com.my/node/171679?tid=1
公司委會:包括面子書‧購物網站須註冊 2010-08-12 18:55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馬來西亞公司委員會發出警告,任何涉及商業買賣活動的購物網站,包括“面子書”,一律必須向公司委員會註冊,否則將被視為違法。 馬來西亞公司委員會副首席執行員羅基雅表示,只要涉及金錢的商業買賣交易,任何形式的購物網站都必須向公司委員會註冊。 【世華‧社會】暑假竟成女學生墮胎高峰期!?
她強調,任何違例者將在1956年商業註冊法令下被控。 她今日(週四,8月12日)針對一些網友通過“面子書”,變相架設購物網站進行商業買賣後受詢時指出,購物買賣已涉及商業活動,一切購物網站包括“面子書”都必須向委員會註冊。 詢及“面子書”是新興媒體,是否在新法令的管轄範圍,她說:“只要涉及金錢交易,就被視為商業活動,一切商業活動的網站都被強制向委員會註冊。” 羅基雅表示,公司委員會擁有一個特別小組,專門監督網路上的購物網站,確保這些網站已經向委員會註冊。
星洲日報‧2010.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