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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监牢里的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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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6日星期二,我作为嫌疑犯而关进了槟城一所的警察局内的拘留所,直至3月8日星期四被保释出来,并提出反诉的要求。
在这段期间内,我集中观察了象犯人,监狱,嫌疑犯,牢房“生活”以及警察局,警长,警官,口供,“金钱”等等的:各种层次的意义――而我只不过是把所学习到的基本学术性概念,用来诠释以上被我观察到的现象的律法意义与其心理意义;为的是把作为“与世隔绝”的牢狱生活所象征的不对等制度及其实践模式勾画出来。基本的观念为:所谓的法律程序只不过是大批生产出“牢狱中的人奴”,而不是真正法律意义上的犯罪活动者。这因为能进来这里的“人”,不一定是真正的犯罪者,而更准确的说是“现实的”犯罪界的牺牲品。如果说贿赂与敲诈手段普遍存在于现实生活中,那么所谓的监狱或牢房只不过是现实把“社会上的”挫败者当成是现实的垃圾而加以丢弃;也就是说,“犯人”的称谓及其意义只是相对于牢房结构而言的,并不是在法律意义下的称谓,所以只不过是相对于现实各种手段的边缘化者。如果没有现实的各种意义,很可能就没有现实意义上的犯人。――犯人就是现实中的能指符号,就是现实的代号。
2007年3月6日星期二,早上大约10点钟至11点钟之间,有两位便衣警察来到我学校的校长办公室;那时我在监考高三的期中考。当我在校长室内与便衣警察对话时,他们规定我在2点半钟前往警局协助调查一宗女子骚扰案。我当时非常惊讶与莫名其妙,但是仍然答应了。当我在警局非常合作地的如实般地协助他们之后,他们说只要有担保人就能在今天被保释在外。我信以为真而联络了副校长。过了不久,当副校长与训导主任一同来“担保”我这位嫌疑犯时―――那时我们有跟随着另一位警官来到行政处的另一方―――他们又突然更换口气与态度,说:“案情严重”,现在不能保释,只有等到我父母来担保。说出这话的,是一位女警官。那一刻,我非常愤怒与恐惧,认为警察兼警察局只不过是一堆玩弄人心之希望与绝望之间的“废墟场”。于是我拒绝戴手铐,因为我不是“犯人”,还没被定罪,所以在法律上不能把我当成是“犯人”而用手铐捆住我。然而当训导主任说这是行政上的需要时,我只好带着不甘心的心境面对一个虽然不是不公平,但亦是不合理的“手铐结局”;那时,我只好搁置一切做人的权利与尊严,选择了象“一个犯人结局”的命运与默认行为――无法表白,无法宣言,无法主张,无法伸冤。
接着,还未正式进入牢房时,我在一处“牢房的办事处”,按着有行政经验的普通警察的命令把衣着脱光(包括裤子在内),只留下了底裤与短裤的外在形式。他们把我所有的“个人财产”暂时没收,并且还是按着他们经验中的,称之为合理规则的行政程序。于是我办啊中所谓“有合理经验的行政规则”称之为“牢房的办事处”。这种的办事处与实际现实经验上的,与法律意义相关的“行政办事处”之间――现在回忆起来――是存在着一种看不见的等级需要的相对要素及其独立关系。也是说,公务员与普通警察之间虽在法律上同属一定的地位,但是在行政“关系”上――它往往体现在“上司-,-下属-,-普通员工”①①①这种模式的人际交往手段的现实价值当中――却因为部门与处理案件不同层次的需要而不知不觉地“体现”了一种等级对待性质的相互关系。若用平民的口语来说,就是官官相护。
话说回来,当牢房中的警察已经“检查”了程序意义上的我的生理结构之后,就带我到一排排相联系的――可称之为一系列的――像是用来“关闭”动物的铁房子。这种关闭的形式,这个所谓的铁房子,与其说是扣留的领域,倒不如说是进“猪”笼;即使警方还未找到任何有利于自身判案的具体证据,但是由于这个铁房子的空间意义及其作用,就早已把“牢房”的能指符号之功能性等同于“犯罪者”的报应场所――也就是说,只要是现实总的人被关进了“牢房”就是犯人的身份“地位”;即使报纸上记载着“暂时扣留,等待审理”的魅力话语形式,当相对于警局的采取经济效应性原则的行政程序来说,“它(这里是指牢房里的“人”)就是被扣押的犯人”这个基本话语性命题是此程序的必然步骤(为的只是方便管理“有问题的原告者”罢了)。回归正转。另一方面,这些牢房的门面上方刻划着不同的号码,似乎用来分别“犯人的性质”而建设的;我就被关在刻画着10号的铁房子里。里面除了我之外,尚有和我一样没穿衣唯有底裤的作为“是一切身份代表”的6名“被关者”。我之所以称为被关者,是因为意识到他们都不一定是罪犯者。也就是说,牢房的实际意义(而非行政意义)是意指着包含了嫌疑犯,刑事犯,冤屈者以及等待深入调查者的集中营。在那集中营里,除了有一道比人高一倍的墙及其墙上筑着的攀篱外,只剩下铺盖着木板的――用来进行着各种人体活动(包括睡觉)的――“石灰床”。还有就是石灰床旁边的露天的结合着厕所与冲凉洒水处为一体的隐私办事处。如果说房间是人类一切秘密中最隐秘的集中地带,那么我们可以说那间铁房子已经打破了一切正常的生态规律――因为在那里,所有的个人隐私都是铁房子之作为公共交际场所的个别性事件。从睡觉到吃饭,再到冲凉,上厕所甚至说话,运动,抽烟等等的个人习惯:都不得不一瞬间成为同一牢房的其余被关者的八卦新闻;那一刻,个人的一切正常化活动都是公共化了的――命运“体现”。这种体现的各种社会化意义的不同方式,正好可间接说明社会监督在我们的日常生活过程所象征的意识化过程中,是如何管理着被策略化的公共化形式活动所表象化了的个人习惯(隐私)生活;也就是个人的自主能力的一切活动及其形式和意义已经被本质化在公共化形式的策略化活动当中。而牢房的公共化意义只不过是生活失去了本质自由后的原始形态或无意识结构的显现形态。公化所展现出的具体残酷手段及其形式,就集中突现在牢房所代表着的社会监督。因为在牢房那种的公共化方式中,人只能辩护与说辞,只有忍耐与压抑,只有傻笑与自我敏感。――甚至个人实践或时间也被真空化了,只留下伤感,盼望以及等待早午餐的时间,等待时光的流逝以及等待出狱或保释的时间。因为那里没有灯光,风扇;只存在着四面墙壁以及由铁铸条状所区隔的牢房门――于是在白天等待着黑夜的到来,或是在黑夜里等待隔天审判的白天。像这种生活方式,即使是拘留所,也与真正的监狱无异;唯一的差别的是,一处是等待法庭的下判,一处是已经下判的法律自由者。
在牢房里,我不得不常与“客友”闲话道长。内容大概如下:
“他说他是被冤枉的”一位印度人在我的面前用马来语与其他牢房的人说话,并指着我说话。
“喂,您放了什么罪!”轮到一位魁梧又头发零乱有序的华人与我对话――那时的牢房里各有两位的马来人,印度人与华人共聚一堂。
“They talk to me that I hurt the girl”我开始说话
“也就是说是非礼案咯!”魁梧男士笑着
“I don’t know; but I am innocent”我继续强调
“喂,你会说华语嗎?”
“当然”我带着心情低落来回答
“那就说华语啦! 真听不懂您在说什么!”魁梧男士皱着眉头
轮到刚才“开朗”的印度人说马来话,但我不是很完全明白。等到他说完后,魁梧男士又转过头面向我说。。。。。。
“听他(指印度人)说,你刚才在警察局哭着,并不想戴上手铐,是真的吗?”
“那当然,我还没有判定罪名――不是犯人;所以在法律上不能把我当犯人来扣押的”我气愤地答到
“您是怎样被关进来的?”
“两位便衣警察在校长室对我说,两点半下午来警察局协助调查一起女性骚扰案。当时我吓了一跳,并且莫名其妙,问他们为什么,他们只说:small cases only。那是只好答应他们。但録完口供后,又说案情严重,不能保释,并且要继续深入调查,就只好把我‘关’进这里来”
“那您刚才是去哪一个部门? A team,B team,C team?“ 魁梧男士很有
兴趣地询问
”不晓得!那两位便衣警察只叫我到了警察局以后,就上二楼的第三间房。那时我看到所要去的房间,其门上的标志写着Sexual,Criminal等字样“
”哈哈! 你完了,那是ATEAM,是属于严重案情“
”可是他们说只是SmallCases罢了,又叫我只来协助调查的,可是为什么现在变得这样“
”那是骗你的啦!如不这样,你会安心来警察局吗?你不来警察局,他们这么查案? 所以你被骗啦!”警察骗人只是为了引诱我来方便查案?“这个信息真叫我吃惊,以至于使我非常的悲愤!这个信息也使我更加体会到人世间的”人“,是如何玩弄语言于来戏弄他所要陷害的对象,以达到自己崇高的目的。现在回想起来,让我领悟到一点,那就是:人类的话语结构或言语形式,在充满社会控制之手段的历史现实里,只不过是反映了人类内心中所固有的文化心理作为结构形态的根基的特点――那就是诡诈。也就是说人的野心这种的本质力量所导致的诡诈性质,决定了社会生活过程的不平等体制的创建,诸如社会分工,都市生活所代表者的高级象征,人际关系,竞争对手,行销策略,政府管理,财富与金钱分配,集团公司的利益,大众文化,媒体宣传等等,都是这种创建形态的具体展现。换句话说,人类的历史就意味着是人类社会由不同话语结构中的人性诡诈性质所得以建构起来的不同层次形态的不平衡发展模式。用民众的口语来说,就是“说话方式决定了你做人的命运”。而人类的宿命论观点就正好揭示了:人本身就是不负责任的化身,因为这化身就是人类自身诡诈形象之化身的同义语。人类的积极冲动,或是消极对待,都是建构宿命论观点的根源;而人类的积极或消极,都是按着他自身的野心策略的果效来决定行动的――一个为了自身的生存利益而不择手段的外化形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话语的诡诈本性不单单是人类心理过程的具体特征,也是作为整个社会制度的基础性质的核心;而人类社会发展这种总体性的形式及其价值,之所以能在不同层次不同阶段的历史意义中“继续”地存在下去,除了社会利益这种生产性物质形态之外,也是出于这种形态背后隐藏着人类话语的诡诈本性这种基本的间接主体,来操作统治者社会上不同阶级与年龄阶层的社会主体――但是这主体的性质,在社会的话语制度的形塑下,只不过是作为一种社会创造工具的生产客体。以上论述所依据的资料待会在进行。
没有人是愿意被社会所玩弄的,尤其是象警察或警察局这种代表着或象征着社会与国家尊严的身份及其制度化意义,竟然会“玩弄”着一个还没被法庭定罪的嫌疑犯?从那时候开始,我就很少在牢房里与其他“同事”说话,因为那时候我才明白:所谓犯人在警察局的深入调查过程中,只不过是一个被玩弄或等待着被玩弄的工具与对象,也就是没有身份尊严与说话的权利。从那时候开始,除了观察牢里的客人在抽烟,聊天,冲凉,谈论性生活等种种“话题”外,就只能不断地向上帝祷告哀求,求上帝伸冤――那时候我实在不服气如此的被关进来。偶尔牢房里的朋友会问起我关于案情的事,我只是跟他们说:当天傍晚我向所暗恋的女生告白时,由于被拒绝而心里难受,以至于正想离开来逃避尴尬局面时,不知道为什么失足跌到而撞进女方的房门里,导致了女方的尖叫,这使我惊慌失措,正忙着想向她解释时,她叫得更大声从而引发了一连串的误会。透过这件事,我一直觉得有好气又好笑――气的是警察只凭女受害者房间的凌乱程度就判定我有意图犯罪;而好笑的事,我表白的那天也是我坐牢的日子。在牢房里的两天里,我一直在问为什么这么倒霉?从小到大每一次想做好事,但总是遭到如此不公平的待遇。我一直在反问自己:为什么我所爱的女生只在警察面前说我抱着她非礼,却没有说是我在表白后所发生的一连串误会呢?我心里非常气愤与不满,但又有苦难言。于是我发誓必定要我在坐牢之前把这人世间的不平等遭遇,用学术理论的形式揭露出来;也就是发誓要阐明在人类社会的统治与被统治之间的关系中所暗藏着的诡计手段(包括它的话语制度性质),从而论述着监狱与人生与现实社会与学术理论价值(也就是人类历史的知识形态)之间的互动关系,以至于让人了解自己种种人生命运的发生根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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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0 03: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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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0 03: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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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0 03: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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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0 03: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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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0 03: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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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扣留所的食物非常糟糕, 是吗?
白天发梦的熊 发表于 18-1-2010 03:00 PM 
只是一饭一菜,然后没有汤匙,只能用手吃饭
还有冲凉的时候没有门,所以这两天我只是穿着低裤冲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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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0 03: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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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道出了社会黑暗的一面~
一路风尘 发表于 18-1-2010 03:05 PM 
我只是坦诚地说出我的情况,根本没有想过要批评社会什么黑暗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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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0 03: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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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自己亲身经历吗?
lion_o 发表于 18-1-2010 03:14 PM 
是的,很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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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0 03: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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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不平衡
建议去看心理医生
sharinganez 发表于 18-1-2010 03:22 PM 
我的问题是很想讲真话,但是我父亲不肯,受害者还以为我借着法官来玩弄他呢?我该怎么办?
不说出真话,我就很压抑很不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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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0 03: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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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和中国大学生的遭遇。我有读那中国大学生被关进监牢的故事。。在马来xx如果没实力,金钱,被关进去就是准备受折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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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0 03: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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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和中国大学生的遭遇。我有读那中国大学生被关进监牢的故事。。在马来xx如果没实力,金钱,被关进去就是 ...
shadowgurl 发表于 18-1-2010 03:27 PM 
难道有人和我一样的遭遇?而且还是中国大学生?
你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吗?他是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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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0 03: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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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0 03: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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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0 03: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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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0 03: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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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有人和我一样的遭遇?而且还是中国大学生?
你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吗?他是谁?
lonely-mylove 发表于 18-1-2010 03:31 PM 
报章有出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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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0 03: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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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章有出啊.
shadowgurl 发表于 18-1-2010 03:38 PM 
他都没有看报章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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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0 03: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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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医生我看过了,但是找人谈心事就很困难--现在我父亲整天“监视”着我
lonely-mylove 发表于 18-1-2010 03:33 PM 
那心理医生说你是什么问题呢? 不过不管你是什么问题也不可以侵犯别人的身体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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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0 03: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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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心理医生说你是什么问题呢? 不过不管你是什么问题也不可以侵犯别人的身体喔。。
白天发梦的熊 发表于 18-1-2010 03:49 PM 
不用对他太好的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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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0 03: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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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家一个机会, 临崖勒马。 lz 文笔很好, 不要自毁前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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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0 04: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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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家一个机会, 临崖勒马。 lz 文笔很好, 不要自毁前途 !
白天发梦的熊 发表于 18-1-2010 03:54 PM 
呸!悬崖勒马?他要是懂得,就应该坦然面对,而不是来这里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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