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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杀人系列 2 《天都碎尸案》 (30/11: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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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09 07: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恐怖杀人系列 2 《天都碎尸案》

1996年1月19日,天都市发生了一起惊天动地的凶杀案:被害者是天都大学一名大一的女生,其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已经被切成了很多碎片,而且内脏和头颅也有被煮过的痕迹!
案件发生后,天都市警方立刻投入了大量人力和物力来侦破此案。凡是有嫌疑的人全部被轮番带到警局询问,具统计共有上千名嫌疑犯。
诸多刑警中的一员,蒙刚,在面对堆积如山的线索时,他应该如何筛选?他能不能从朋友袁瑞的独特分析中找出关键的线索?“草窝”老大丁立,屠夫张猛和青岛路的混混王玉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此案的真凶是在他们之间还是另有其人?年轻女子杨雨静的被害真相何时才可大白于天下?面对这些,夏小琴和聂兰之间纠结的关系也许不再重要了,因为这个案子牵住了所有天都市民的心。




恐怖杀人系列 1 《心理罪》 (12/11:更新完毕)
http://cforum3.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774230&extra=page%3D1

[ 本帖最后由 梦芸 于 30-11-2009 03:30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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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11-2009 07: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119命案


0.肉香(1)

“其实这道菜的原名叫椒盐里脊,做出来的里脊肉应该是细细长长,可是我的刀功实在不敢恭维,炸出的模样一个个都胖嘟嘟的,怎么看也不像里脊,无奈之下我还是直接叫它椒盐肉片吧。炸肉片外面包的是蛋糊,就是用鸡蛋混合着淀粉调成的糊糊,这样炸出的里脊吃起来应该比较酥软的。”

女人近似讨好般得把刚刚端上来的一盘菜摆到了桌子上,说是菜,其实只有炸肉而已,不过包裹肉片表层那被炸透的黄灿灿的外皮也算光鲜照人。她绘声绘色地向男人介绍着这盘自己费了不少功夫的椒盐里脊,然后像一只欢快的小鸟拉上了屋子里所有的窗帘。

男人却是面无表情,对摆在桌上的菜连看都不愿看一眼,只是厌恶地盯着这个幼稚的笨女人在他身边蹦来蹦去。她快乐地走到每个大大的窗户跟前,中午的阳光像流水般柔软地流进了这间屋子,女人猛地拉上窗帘,阳光便突然间消失。

最后,中午的屋子里就显得有些灰暗了。

男人看到女人怪异的举动没说什么,而是要起身去按墙上日光灯的开关。

女人轻盈地走到男人面前,拉住了他手:“不要嘛,别开灯,这样多浪漫。”

男人叹了口气。他的表情很奇怪,脸上分明写满了厌恶、厌倦、疲惫和无奈,而他身边的女人却是万分喜悦,甚至说她讨好也并不为过。这样看的话,应该是女人之前犯了什么错吧。

男人终于还是妥协了,他一下就坐到了餐桌前,然后他把头歪向一边,一手托腮一手无聊地敲打桌子。女人朝他毕恭毕敬递上来一双筷子,并给他斟上了一小杯白酒。

酒香,肉香。

一股奇异的香味,男人向餐桌撇了一眼,好好的炸肉被女人弄得丑陋无比,不成样子。

“用什么材料做的,闻起来很香。”男人不经意间说了一句。

女人像是已经等待了好长时间,她站在男人身边,穿着大大的围裙,双手紧握。灰暗的房间里,男人一开口,女人便欣慰地笑了。

女人回味着男人的问题,很幸福地背起了菜谱:“肉250克、鸡蛋2个、淀粉5汤匙、料酒3茶匙、姜片10克、葱段10克、盐适量、油、椒盐适量。每片肉都被我认真地切过,五厘米长,一厘米宽。然后在每片肉片的两面用刀轻切十字花刀,就是先轻切再旋转90度轻切……”

男人无奈地摇了摇头,他并没有理会女人的唠叨。他盯着那个盘子,那是种他从来没有体会过的肉香。女人的声音依然在耳边游荡,男人似乎没有听到,他慢慢地举起筷子,向着那盘肉伸了过去。

屋子里一片昏暗,斜斜地阳光努力要挣脱窗帘禁锢,但是无济于事,女人看看窗帘,冲着垂头的男人微微一笑。

男人把肉片送到了嘴里,他轻轻地咬了一小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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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11-2009 07: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0.肉香(2)

味美、柔滑、鲜嫩,所有美好的感觉就在一瞬间沁入男人的心肺,外酥里嫩,入口柔滑,口味鲜美,回味无穷,男人慢慢地吞下了第一口美味。

罂粟壳?难道这些肉被女人用罂粟壳浸泡过?

不管了,味道真的是传神啊!

男人也不顾体面不体面了,也似乎忘记了之前和女人的种种不愉快,甚至连身边一直在昏暗的屋子里微笑的女人也忘记了。他举起筷子狼吞虎咽,疯狂地往嘴里塞着那香喷喷的,呃,椒盐里脊。

“啊!”男人突然大喊一声。

他把什么东西给吐了出来,然后捂着嘴巴说:“什么啊?怎么会有骨头?这么硬!”

男人瞪了女人一眼,身边的她似乎是感到很抱歉的样子。她像刚才一样一直穿着大大的围裙,两手握在一起耐心静候男人进餐,似乎是在赎罪,或者是在等他一个表扬吧。

男人又拿起了筷子,不过这次他显然长了记性,不再一下把肉直接吞进嘴里,再吃的时候就会先咬下鸡蛋淀粉的香酥表皮。

雕花盘儿里还剩下五块肉,女人依然微笑着。

男人夹起了其中一块,他用他洁白又整齐的牙齿撕咬下包裹里脊肉的表皮,然后填到了嘴里。

怎么又是这么硬?

他夹起了那个没有油炸外皮包裹的里脊肉。

“啊!啊!!!!!!!”

被他扔到桌子上的,竟然是一节已经被炸到外焦里嫩的手指头!!

而且,上面竟然还涂着红色的指甲油!!

男人一下从椅子上摔到了地上,他边喊边往后爬,他双手向后乱抓,他扶着地板,地板好凉,他抬头看看女人,女人依然穿着围裙,双手握在一起。她微笑着问男人:“亲爱的,我炸的里脊好吃吗?”

男人看不清女人的面孔,他已经退到了墙角,他像个孩子一样绻身抱着膝盖:“那是什么肉!”

“什么肉?呵呵。”女人依然维持着刚刚的动作,只不过正一步步向着男人逼近:“不用管什么肉,我只问问你,好吃吗?”

“啊!你别过来!”男人惊恐中竟然流出了眼泪:“你别过来!小翠呢?小翠在哪里?”

“小翠?哎呦,你还想着她呐?”女人脸上终于露出了狰狞地表情,她的不屑竟也是这么毛骨悚然:“那个小丫头已经没机会来尝尝这美味了。”

说完,女人在盘子里拿出了一块肉,放在嘴里咔咔的嚼起来:“因为,你已经把她吃掉了,哈哈哈哈哈!”

...... ......

一个女人在噩梦中惊醒,她浑身是汗。月光撒满她的大床,照亮了她身边酣然入睡的男人,她摇了摇他,但男人只翻了个身并没有醒来,于是女人紧紧地从背后抱住了男人。

女人非常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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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09 10: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吃人肉,够刺激,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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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1-2009 12: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竟然只有序
LZ耍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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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1-2009 05: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oon9662 于 3-11-2009 10:14 PM 发表
吃人肉,够刺激,我喜欢



特别为你去找的。。。
记得回来看啊。。。。。。。。

还有,回帖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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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1-2009 05: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知名不具 于 4-11-2009 12:20 PM 发表
竟然只有序
LZ耍人吗



现在不是更新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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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1-2009 05: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1.王妈(1)

王妈来天都市可能都要五十年了吧,她现在一头灰发,每天出门之前都要把自己精心打扮一番:涂上香喷喷的友谊牌雪花膏啦,戴上儿子给她新买的黑发卡啦,用黑妹牌牙膏刷刷自己的假牙啦,再用刷假牙的水漱口啦,等等等等。这个阳光的小老太打理好一切之后,满脸笑容地打开自家房门,然后大喊一声:“我出门啦!”

这时候,王妈的儿子王玉在床上猛地掀起被子也喊一声:“死婆娘,我他娘的你折腾这么久了怎么还没走出门去!”

王玉骂得贴切,骂完后翻个身就又打上了呼噜。四合院里的邻居们也早已见怪不怪了,睁睁眼转了下眼珠子,想想大概已经是早上五点钟了吧,又困得合上眼睛抓紧再睡上一个钟头。

王妈就笑笑,伸伸胳膊踢踢腿走出门去。

街上银装素裹,今冬的第一场雪在路上积了厚厚的一层。

王妈天天一副乐呵呵的样子,见到晨练的李老头乐呵呵,看到早起炸油条的刘叔也乐呵呵。李老头可能对王妈有点意思,每天早上五点不论刮风下雨准时在青岛路东头的一个小公园里练太极。他每次见到王妈都刚刚好摆出一个马步的架势稳如泰山,王妈从李老头身边走过,冲李老头呵呵笑,李老头马步依然坚挺,并且笑颜如花;李老头看到今天王妈的发卡真俊,于是老头“哼哈”两声利索地把马步调了九十度,目送王妈远去。但是天这么黑李老头怎么看到王妈的发卡漂亮呢?这个老头可能也不知道,大概因为它闪了一下。

接着王妈路过了炸油条刘叔的店铺前,刘叔的大油锅刚刚点着火,锅里的油都还是凉的。刘叔头上缠着块儿毛巾,带着大大的黑框眼镜,大冷天里流着汗在使劲地和面。王妈心里琢磨这个刘叔以前一定是个陕北的知识分子,不幸沦落到天都市便开始从事炸油条工作。这时刘叔看到王妈,伸手把额头汗珠一抹,冲她道:“哎,妹子,今天怎么这么早啊!”王妈冲刘叔笑呵呵:“老刘,你的眼镜一会别掉锅里油炸了!”刘叔推推眼镜说:“好,一会你回来炸给你吃!”

王妈笑呵呵地走了,她穿着大棉鞋走在雪地上,咯吱咯吱。

这时,一辆风驰电掣的摩托车在王妈身边呼啸而过,扬起一片雪花。

王妈并没有被吓到,她依然边走边甩着膀子,她冲着远去的摩托微笑,可她心里想的却是别的事情。她想既然是出来锻炼为什么不和李老头一起练太极呢?一会她觉得冷了,把头巾罩在头上。王妈的头巾是儿子王玉不久前买来给她的。儿子平时说话不正经,也没什么正经工作,整天和帮混子混一起不知道干什么,但是儿子知冷知热让王妈很感动。天一冷儿子马上买了头巾给妈戴上。然后王妈就突然想起儿子递给她头巾的时候还念叨自己:“以后别和这些老不正经的眉来眼去,你这么大岁数了怎么还不让我省心?”想起这些她就想笑,儿子这语气和自己当时教育他时简直就是如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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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1-2009 05: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1.王妈(2)


王妈来自一个遥远的山村,那时候王妈十三岁。那个山村遥远到连王妈自己都不知道它具体在什么位置,王妈只记得当时自己在山上挎着一个竹篮子,不过是在捡干牛粪。“捡干牛粪干嘛?”王玉问。王妈说:“那时候穷啊。”王玉很诧异的看着自己的亲娘说:“难道穷到要吃牛粪啊?”王妈笑呵呵,笑完冷不丁抽了儿子一耳刮:“笨,我怎么会有你这蠢儿子?牛粪干啊!”王玉捂着脑袋说:“和牛肉干一个味是吧?”王妈又伸出了巴掌,王玉说完跳到一边,王妈笑着说:“牛粪干当柴火烧!”王玉很不理解当时的人为什么不烧木头而烧牛粪,山村嘛,木头应该多的。王玉那时候觉得牛粪烧出来的饭可能会比较香。

而王妈的解释是,那时候树皮都被吃光了马上轮到要吃木头,总不能去吃牛粪吧。

王玉听到这话的时候还是个孩子,从那以后他非常敬畏这个吃木头的怪兽母亲。

王妈就在山里挎着竹篮捡牛粪,和一些碎柴干草。一个冬天的早上,天才刚亮她就被爹赶出门去捡柴火,她甚至忘了自己爹到底是一张什么样的熊脸,甚至没有丝毫印象。寒风刺骨,王妈小脸冻得通红,小手早已龟裂,而她早上还没有饭吃。王妈当时就想,我总有一天要逃出爹的魔掌,天天都吃大馒头。

她孤零零的一个人在山上找牛粪,找了好久才找到一块,刚伸手要抓却被另一只手拿了去。

王妈抬起头,那时候太阳刚刚升起,手拿牛粪的是一个头戴五角星黄帽子的大高个叔叔。叔叔把牛粪递给王妈,说:“小同志,这个是你的吧?”

王妈双手接过牛粪,眼睛一眨一眨,她看到了太阳,看到了五角星。王妈说:“你就是传说中的解放军叔叔吧?”

王玉听自己亲娘说到这一段的时候已经是个辍学的不良少年了,王妈当时本想拿这段悲惨经历教育自己的儿子时,王玉却插话道:“你不会当时就爱上了解放军叔叔,后来就有了我吧?”

王妈马上又给了儿子一耳刮子,并订正王玉他的父亲不是解放军而是修自行车的。

那时王妈只是个十三岁儿童,只是觉得叔叔形象英武。这时叔叔拿出了一个馒头,一个真正的白面馒头,说:“你饿了吧,给你。”

王妈慢慢接过它,凝视了好久,因为她不相信这是真的。她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真爽口,即使那个馒头硬得像石头,即使上面有少许干牛粪末。王妈抱着馒头慢慢咬,她怕一下都吃了以后就没得吃了。

解放军叔叔说:“如果你想以后天天吃白面大馒头,就跟我去大食堂吧。那里有你一辈子吃不完的饭菜。”

王妈当时想的是,自己和解放军叔叔远走高飞,十年以后开来一辆大卡车,把货都卸到自己家,接着一车馒头滚出来把她爹活活淹死。

叔叔牵着王妈的小手,王妈另一只手拿着馒头。他们慢慢消失在山间的小路上,后来王妈高兴地坐上了驴车,后来她又坐上一个传说中很威风的拖拉机,不过最后当王妈坐上那个最拉风的小公共汽车的时候,她已经睡着了。

王妈走了以后就再没回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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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1-2009 05: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2.青岛路(1)

王妈是从儿子辍学以后才开始晨练的。

孩子的辍学对当时王妈的打击并不是很大,她觉得自己的儿子一直是个出色的孩子。托儿所的时候就已经称霸,小学二年级就开始顶撞老师,四年级打群架,初一打老师不过没打过,初三终于打过了。

打过老师以后王玉就辍了学。并不是学校开除他,而一帮老师让他自己亲手填写退学申请,如果不填的话就叫家长。小小的王玉权衡了一下利弊,觉得还是叫家长比较恐怖,于是就填了退学申请,还按了手印。

但是王妈并没有过分责怪自己的儿子,她觉得这是人生必经的苦难。社会是残酷的,儿子从小的经历就是在适应社会的发展。而王妈自己小时候连学也没上过几天就被拐卖了,但是如果自己没被拐卖又是一番什么景象呢?说不定自己现在还生活在穷山沟沟里,所以王妈对这事看得比较开。不过她还是狠狠得打了王玉一顿,因为她知道如果自己丈夫活着的话肯定也会这么打儿子,这是程序。她想念自己的丈夫,即使丈夫对自己也执行这样的程序。王妈打完王玉之后就让小王玉一个人出去找工作。

但是工厂不收童工,只有混混收小弟。

王妈经常回忆起自己刚来天都市那会儿,那会儿她只是个小丫头片子。那时候自己的住所在一个深巷子里,她平时没机会出门,和一帮孩子一同关在一个大屋子,生活无忧无虑,但是空间狭小。不过这些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因为她不用早起干活,不用天天挨打,最重要的是还有馒头吃。住了几个月以后王妈便被一个老太太带走了,老太太孤身一人住在一个军区宿舍。老太太经常抱着一只猫,老太太经常穿上自己的老军装照镜子。而王妈那个时候才知道给她馒头的叔叔其实并不是正真的解放军叔叔,那人当时戴了一顶红军的帽子,穿了身破旧的警察上衣,裤子是国民党穿过的,鞋子是3520鞋厂出的千层底。

但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也可以是个人贩子。

后来王妈想起了自己的爹,想对老太太要求回家看看他,但是突然又否定了自己。她怕自己的爹缠着她也要来天都市吃馒头,然后赖着不走。她很恨自己的爹,爹没有一天不打她,没有一天不饿她。

王妈一共被过转两次手,不过一直在吃食堂,生活滋润。后来她嫁给了一个修自行车的,一直吃馒头至今。

王玉了解母亲所有的遭遇,他一直同情自己的母亲,觉得自己和母亲同病相怜。母亲从小没有母亲,被卖了都不想念父亲。而自己从小没有父亲,卖了别人也不会丢掉母亲。

王妈想这些的时候正甩着膀子大步流星地走,她老了,但是仍然壮实,她身后的雪地上留下的一串长长的脚印就可以说明。她每天早上五点起床,出门前吆喝一声,路上遇见两个异性,冲他们笑了之后在青岛路走一趟再回来。回家路上顺便在刘叔的油条铺子上买几根油条,刘叔每次都想多送给王妈几根,王妈就笑笑说:“老刘,我是有原则的人。”

天都市的一月份虽不比北方的冷,但也是会下雪。天还没亮,路被雪映得亮堂堂,偶尔有搜搜的风爽快地吹过青岛路也不会让人觉得刺骨。青岛路白茫茫一片,也许只有王妈一个人,王妈觉得这时候的世界最清爽,她觉得在白茫茫的雪地里才最能感觉到自己是活着的。她都可以闻到自己脸上雪花膏的味道。

清晨的声音是安静的,这种安静里面又夹杂着一种空旷的嗡嗡声,就好像是耳鸣,这正代表着天都这个城市要起床了。

王妈放缓步伐,她双手撑着腰,扭扭脖子,接着停了下来。她看看手表,认为自己应该往回返了。

就在要转身的时候,王妈的目光偶然落到了马路尽头。

似乎有个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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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1-2009 05: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2.青岛路(2)

王妈最近眼花得厉害。

她感觉自己好像真的看到了一个人影。

一般来说街上没有人影那才是很不正常的一件事,即使在天还没亮的清晨。但是王妈看到的那个人影分明是在远处冲自己招手,可等她揉揉眼睛的功夫,人影便消失了。

王妈把眼睛瞪大,她很想看清楚那个人到底是谁,因为她觉着那个影子好像是自己已经死去多年的丈夫老高。

王妈加快了步伐,白花花的雪地被王妈踩得咯吱咯吱直响。

王妈右手抓着自己的头巾角,她的目光有些呆滞,她的嘴巴微微张开,她的心里有些小紧张。她头发已经灰白,她的发卡是黑色。她觉得自己突然好像年轻了,不再是一个小老太太,而是一个小女人。而她的丈夫刚刚在青岛路的尽头冲她挥手,说不定他就在拐角处正等着她呢。

王妈来到刚才人影忽现的地方。

她很紧张。

左边的街,没有。

右边的街,也没有。

王妈呵呵一笑,一下倚在了墙上,她自言自语自己老了,两眼昏花。怎么可能看到自己已故的丈夫?她笑自己没骨气,丈夫可以像自己儿时的爹一样天天打她,但是她却可以忘记爹,而忘不了走了二十多年他。

她说:“老高,我上辈子欠你的。”然后自己笑了笑。

王妈笑的时候看到右边路口的店铺,上面写着“天天放心肉”,店铺的卷帘门还关着,但是王妈注意到卷帘门下的积雪里,似乎有个东西突了出来。像个未完成的小雪人身子。

但那肯定不是个雪堆,王妈眨眨眼,她朝着它走了过去。

她走来到雪堆跟前,她弯下腰用手拍拍上面的雪,一个深颜色的东西就露了出来。

是个大提包。

王妈的脑袋一时间思维迸发:这个提包里究竟是什么东西呢?这么大小的提包如果搁钱的话得有多少啊?难道谁不小心丢到这里的衣物吗?还是值钱的首饰?

这个包的颜色她分辨不出,也许是深蓝,也许是黑。因为天还没有亮,王的妈眼睛又不好使。王妈蹲了下来,她抬起头往左看看,没有人;往右看看,也没有人。她便把手伸向提包的拉链处。

“喵!”

一只黑猫不知从哪里蹦了出来,差点把王妈吓得坐到雪地上。

王妈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她深信不疑这个提包一定是有来头的,于是她马上站起来,提起那个深颜色的大包就朝家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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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1-2009 05: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3.王玉(1)


王玉出生那年就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老高。

王妈和老高结婚二十多年一直没有孩子。而老高的要求却很高,不但得有孩子而且一定得是儿子,不然没人继承他的春秋大业。虽说修自行车不是什么赚大钱的买卖,但用老高的话讲:“最根本的是可以为社会主义添砖加瓦,其次是可以营生。”而且老高结婚的时候也曾在婚礼上宣誓这个添砖加瓦的技能传男不传女,就是生一打女儿也得要第十三胎。

为了儿子他要拼命。

可是王妈没给老高十三胎的机会,甚至一胎都胎不出来。

从此,老高抽烟酗酒打老婆修自行车。

他一般先抽烟,他知道抽烟有害健康,所以他越抽越愁,然后就开始借酒消愁,消了愁以后他就更愁,接着他的口头禅就出来了:“你能给我生个闺女我都叫你娘!”说完以后就开始打老婆,打完老婆老高叼着根烟就去修自行车了。

王妈的青春时代就这么一路被打了过来,她青春无悔。她每次挨打的时候眼里总含着泪,就像小时候被爹打一样,但是第二天她就对老高嬉皮笑脸了。不过,老高青春时代却很后悔。其实他很心疼自己的老婆,老婆第二天只要冲他笑了,他就马上去买猪蹄子给老婆吃,给她养伤。

后来他们去医院检查,结果王妈不能生产的原因在老高身上。因为老高的输精管给堵了。

气门芯堵了可以换,但是在那个年代输精管堵了就必须得绝后。

大夫说,老高输精管堵塞的原因可能是常年坐在同一个马扎上修自行车,也可能是因为外伤导致输精管淤血所以才堵塞。这个,社会主义国家基本很难治理。

以后的年月,老高对王妈更加施以拳脚。因为问题出在他自己身上,而王妈又是一副天天乐呵呵的样子,老高很偏执地认为王妈故意笑话他。所以从那之后,老高每年春节不忘换一个马扎,每天早上五点准时起床加强锻炼,在青岛路长跑两公里,回家后抽烟喝酒打老婆修自行车,还喝活血化瘀的中药。

就是这样周而复始,他们无风无浪结婚二十多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有天,有了风了。

王妈怀了孩子。

那时候他们一个四十四岁,一个四十五岁。

而老高每天早上一起床就亲得老婆没完没了,戒烟戒酒加强专业知识,忙前忙后一有时间就陪老婆,赚了钱就给老婆买猪蹄子吃。

他抱着老婆的肚子说:“孩子,不管你是男还是女,爹都一样把我的春秋大业传授给你。”

王妈笑呵呵,笑出了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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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1-2009 05: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3.王玉(2)


有天,又有了浪了。

那天,王妈预产期。

老高问王妈生了孩子以后想吃什么?王妈笑着说什么都不吃,想回家看孩子。老高说猪蹄子吧,王妈说腻,不吃。老高说一定得吃,说完老高就在产房里偷偷亲亲自己老婆的额头,出去了。

老高就没再回来。

老高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小货车撞死了。他太高兴了,他要有儿子了,他手里拿着猪蹄,恨不得儿子一出生就让他尝尝这好吃的东西。他想自己以后一定不会打老婆,一定不会打孩子,而且一定要溺爱孩子,一定要把孩子惯坏,一定要让孩子骑到自己头上。

他太高兴了。

撞死老高的车是个拉馒头的小货车。

老高死在一堆馒头里,手里还擎着一个酱猪蹄子。

王妈就这样难过了二十年,但是她脸上的表情一直是乐呵呵。

王妈恨老高,王妈曾经构想着自己一家三口的幸福生活。老公修自行车,自己在纺织工厂,儿子学习成绩优秀,年年都是三好。

但是这一切全让老高给毁了。

王妈一气之下就让儿子跟自己的姓,王,叫王玉。

因为老高叫高玉。

……

王妈想这些的时候提着那个深色的提包正往家走,这么多年过去了,她一直对老高念念不忘。李老头,有老高的木讷和憨厚;而刘叔又有老高的幽默和粗犷。王妈紧紧抓着提包,什么都不愿再想。

青岛路上的太阳出来了,配合着雪色,已经足够让老眼昏花的王妈看清楚这个包的颜色,深蓝。几年前流行过的老款式手提包。

但是,里面一定会有什么东西。

是什么呢?她很想知道,但是她是一个谨慎的人,她必须一个人看到包里的东西。

于是她加快了步伐。

她太热了,路上有很多雪,但她依然很热。她像个不懂事的孩子一样摘下头巾,但是她不知道头巾到底往哪个地方搁好。塞口袋里?口袋太小。挂脖子上?不太像话。还是拿手里吧,对,拿手里最好了。

王妈路过刘叔油条铺子的时候本来想停下买半斤油条带回去吃,但是一想自己正提着包,不好对刘叔说,就埋着头往前走。这时的刘叔正在给一个年轻人约油条斤两,他看到王妈低着头走路也不打招呼,就停了手里的活,喊:“妹子!”王妈停了停,抬起头对刘叔微微一笑说:“刘大哥,我今天准备早饭了,先走了啊。”于是王妈就走了。

她路过青岛路东头小公园的时候,看到李老头正坐在自己拿来的马扎上休息。很显然,李老头没有提前看到王妈,要不然肯定是在打太极了。王妈一手拿头巾,一手提包呼呼赶路的时候匆忙中看了李老头一眼,但是王妈没有冲他笑呵呵,这时候李老头也正巧看到王妈。老头觉得好像哪里不太对劲,但不知道到底是哪里,于是他站起来向王妈伸手,并说了声:“哎……”

可是王妈已经走远。

而此刻,王妈的宝贝儿子王玉,在床上刚好翻了个身。也许他正梦见自己亲娘把刚从刘叔那买来的爽口油条放到桌子上,然后叫他起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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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1-2009 05: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4.提包(1)

王妈走到家的时候天已大亮,四合院里已经有了窸窸窣窣的声音,邻居们要起床了。王妈站在自家口歇歇脚,她低着头喘粗气,虽然自己身体还硬朗,但她也一头的汗,不知道是赶路赶得累了,还是紧张的。

这包里到底是什么东西呢?王妈低头的时候再一次想到这个问题,她迫不及待得要回屋子看看。

她轻轻地推开大门,跨过门槛,然后慢慢地又阖上大门。这一系列的动作温柔得好像当时对待自己婴儿时的宝贝儿子一样小心翼翼。她探头往院儿里面瞧了瞧,没人。她轻手轻脚地走到自己房门前,侧身把耳朵贴到冰凉的门上听到了儿子还在欢快得打着鼾,就像高山流水。于是,她终于放心了。

她提着深蓝色提包走进小厨房。

王玉做了一个梦,他梦见自己和传说中的大哥丁立成了生死之交,他们开着一辆老爷车手持机关枪杀回上海滩,重振雄威。丁立论功行赏,给了手下每人一只箱子,兄弟们纷纷打开自己的宝箱。王玉看到他们有人得到钞票,有人得到首饰,有人得到枪支。王玉高兴得厉害,他也打开了自己的箱子。

是一颗人头,还在滴血。

王玉吓醒了,他满头是汗。他躺在床上不敢动,刚才的那颗人头好像还在瞪着眼睛死死盯着他。他扶着窗台边慢慢坐了起来,他用手擦擦玻璃上的雾气,看到院子里一片白色,而陈大婶正撅着屁股在刷牙。

王玉破口大骂:“真他妈扯淡!”骂完以后一下蹦到地上,汲着拖鞋去喝水了。

王妈这时候正好打开了那个深蓝色的提包,她伸手一摸,软软的。她并没有开厨房的灯,不知是忘了还是故意不开,厨房里光线昏暗,深蓝色的提包就放在王妈的案板上。

刚刚王妈开提包拉链的时候费了很大的劲儿。这个提包的拉链本来就很劣质,王妈心切,使劲一拉就把拉链拉错牙卡住了。然后王妈扯了半天也没扯开,把大拇指都扯疼了。她歇歇手的功夫看见了一边的菜刀,拿起它冲提包拉链就是一刀,拉链头就掉了下来。

包很鼓,拉链头掉了以后,拉链就被自动挤开。

王妈伸手一摸,很软,很凉。

她的面前突然出现了一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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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1-2009 05: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4.提包(2)


“啊!”王妈喊了一声。

那只手拍了王妈的肩膀一下。

王妈颤巍巍地回过头来,见到自己儿子正边刷牙边看着自己。

她说:“你这个狗崽子,吓死你妈了!”

王玉笑容可掬:“老太太,你出去一趟也不买早饭,在厨房里窝着干嘛呢?”

王妈叹了一口气说:“还不是给你下面条啊!”

“得了吧,我还是一会出去吃算了。”说完王玉歪了歪头,看到了案板上的东西,他拿牙刷指着王妈身后说:“妈,那是什么呀?”

“那是猪肉,早上去市场便宜买的。”王妈侧头看了看。昏暗,其实王妈自己也没看清楚什么,她回过头来看到了儿子满嘴的牙膏沫。

王玉皱了皱眉头,端起缸子喝了一大口水,开始咕噜咕噜地漱口。王妈看到自己儿子这样,心里很愁,她说:“你可别把漱口水给喝了。”

王玉一下喷了他妈一脸。

王妈哈哈大笑,接着抽了儿子脑袋一巴掌。

王妈点着儿子额头说:“你爹以前就真喝!”王玉哈哈大笑。

王玉洗刷完毕后就出门了,出门前叮嘱王妈晚上做红烧肉吃。王妈问他去哪,王玉说了声去赚钱。王妈原本一直想让儿子学修自行车,可是因为他爹老高传男不传女,所以自己也没学得一星半点,没办法教儿子。但是转念一想,就算自己会修车她的宝贝儿子也肯定不会干他爹这个行当。王玉每天口口声声说他出去赚钱,因为自己天天问他,不过也没有问出来儿子到底用什么办法赚钱。王妈其实心里明白,儿子不干什么正经事。她很自责没教育好儿子,但是又觉得儿子到了今天这个地步完全是因为他没有爹,没有爹就没有家教。王妈只能在儿子每次出门前小声嘱咐给他别干坏事。

儿子也小声地回王妈一声,说:“哦。”然后就走了。

王妈又回到了厨房。

她把提包里的肉都倒在了案板上,有几块肉顺势滚到地上了,王妈也没捡。这些肉大概有三四十斤,被一块一块切成了小长条。有的带着血,有的不带,像是煮过,可也没煮透。

王妈就琢磨,这到底是些什么肉呢?

她拿起一小块放在鼻尖上闻了闻,没味;她觉得自己年龄可能真的太大了,连鼻子都不好使,于是她又对着那片肉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好像有些淡淡的肉香。

不是猪肉,也不是牛肉,更不是羊肉了。

鹿肉吗?

鹿肉的话,肉店老板为什么要扔到外面?会不会因为变质了?但是谁又说过是肉店老板扔的呢?为什么要把肉放在一个提包里面?

是不是吃鹿肉违法,这样做可以掩人耳目?

王妈捡起地上的一个肉条走出厨房,她想到院里看看清楚。刚出门就碰到了四合院邻居小花和他妈小曹,王妈马上把肉条放进口袋。她乐呵呵地冲她娘儿俩说:“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啦?”

“王大妈早啊,您看我还得骑车子送小花,她这么大了也不知道自己坐公车。”小曹在一边寒暄。

王妈笑笑,用左手摸摸小花的脑袋,道:“快上学去吧花啊,迟到啦!”

“奶奶再见!”小花冲王妈摆手。

最后两个要出门的人也离开了。

白茫茫的四合院里只剩下了一只狼狗和王妈。

王妈慢慢走到狼狗跟前,从口袋里摸出了那个肉条,她弯着腰,一下就把肉条扔到了狼狗的鼻尖下面。

她只是想让这个叫黑子的小狼狗尝尝这肉,如果黑子吃了没事那她今天晚上就可以做红烧肉了。王妈想现在钱不好挣,能省一块是一块,也别管是什么肉了。

黑子嗅嗅那肉条,一口叼住了它。

王妈突然觉得有些奇怪,她在黑子身边蹲下。这下她可终于看清楚了。

那是一根手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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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1-2009 05: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5.蒙刚(1)


蒙刚睡了四个小时就被一通电话叫醒。

蒙刚昨天夜里在南京路的大上海酒店和朋友喝酒来着,俩人喝了三打啤酒,喝完还要了一瓶白酒。大上海酒店在南京路,南京大酒店却在上海路,大多数天都人都知道南京大酒店,却只有南京路附近的居民才知道大上海酒店。因为大上海酒店是一个不起眼的小饭店。

蒙刚和他的朋友袁瑞就可以边吃花生边喝啤酒一直到下半夜三点。

蒙刚醉醺醺地摸回家,觉得头还没靠上枕头电话就来了。

蒙刚想摔电话,但这么早打来的电话肯定就是领导的,每次他打来都像使唤自己儿子一样理直气壮。

“蒙子,起床了吧?一小时之内来队里,有新任务。”队长在电话里直截了当给了还没睡醒的蒙刚一个最不幸的消息。

“老大,你不是昨天刚说破那案子奖励我两天休息吗?”蒙刚有些不服气地说了句玩笑话。

队长说:“蒙子,你昨天喝酒了是吧?你先别给我讲条件,现在限你半小时之内速到。这次不是小事,来晚了你半年之内所有假期全部取消!”

蒙刚两眼放光道:“遵命,队长!”他有种预感,觉得这次的案件非同一般,因为头儿的语气很怪。

蒙刚放下电话麻利地刷牙、洗脸、穿警服,以最快的速度跑到了楼下。

下过雪了?

警车。

竟然不见了。

蒙刚的眼睛眨了好几下,直接给他看懵住了。昨天喝酒的时候难道还能把警车给喝丢了?他都忘了自己是怎么摸回家的了,模模糊糊还记得袁瑞在他们喝完啤酒之后非得再要一瓶双沟大曲冲冲肚子才肯罢休,结果一冲就是一人半斤白酒。

蒙刚心里急,急得他抓耳挠腮。他劝自己要镇定镇定,静下心仔细琢磨琢磨。

首先,他想起之前是自己一个人进的楼道,爬了好久终于爬到了五楼,敲十秒钟门之后突然想起自己家在四楼。然后下楼,接着老婆开门,好像还骂他来着。

对啊,为什么不自己开门呢?

没拿钥匙?拿了的啊,不然怎么开车去大上海酒店呢?对,好像自己是做在副驾驶上回来的。

袁瑞。

对,就是他!肯定是他把警车开到自己家了。袁瑞昨天晚上给蒙刚要车钥匙,蒙刚不给,袁瑞说一定要开警车威风威风。之后袁瑞把蒙刚扔到他家单元楼下就开车走了。

蒙刚急忙跑到小卖部找了个公话给袁瑞家打电话,打了五分钟之后愣是没有人接。然后他又打电话给寻呼台:“呼XXXX,留言是:你算个什么玩意吧?乱开警车可是要枪毙的!”

蒙刚等了一会儿没等到回电,他想到袁瑞这家伙肯定还没有睡醒,于是就又呼了一条:“呼XXXX,留言是:蒙大爷我这就去你家把你宰了!”

蒙刚呼完两个传呼之后吓得小卖部大婶心惊肉跳,蒙刚看见大婶的表情无奈地笑了,他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张证件说:“警察。”

大婶马上举起双手。

蒙刚扔给大婶五毛钱,说道:“大婶您误会了,赶快把手放下,让别人看见还以为我为了几毛钱电话费打劫呢。”

大婶狐疑地盯着蒙刚。

蒙刚说:“大婶,有自行车吗?征用一下。”

大婶马上说:“有小三轮。”

蒙刚咬咬牙:“成!有轮就行。”

大婶递给蒙刚车钥匙问:“您去逮捕犯人?”

“对,偷车贼。”蒙刚接过了钥匙,他看到大婶一脸的无辜表情,于是又补了句:“晚上一定还你!谢啦!”

蒙刚打开小三轮的链子锁,把它往车斗子里一扔,跳到座子上就开始了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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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1-2009 05: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5.蒙刚(2)

大婶看着远去小三轮自言自语道:“这贼用三轮车就能追上,得是偷的什么车啊?”

于是,上早班的自行车流里出现了一个猛蹬三轮车去上班的警察。

蒙刚没想到骑三轮会这么冷。

一刻钟的时间蒙刚的风火小三轮就蹬到了袁瑞的楼下,他看到自己牌号尾数是763的桑塔纳警车。他把三轮车往警车旁边一扔,就呼呼冲楼里疾奔而去。

“砰!砰!砰!”

蒙刚把袁瑞的门砸了三分钟竟然还没人来开门,看来袁瑞这家伙是睡死了。

蒙刚喊:“我穿这身不好意思骂你,你快给我起床!”

一会儿,蒙刚的传呼机响了。蒙刚心里骂,妈的你小子有时间回呼也不开门啊?

传呼机上显示:已经半小时了。显然不是袁瑞,而是头儿呼的。

“袁瑞,你给我车钥匙!”蒙刚边下楼边喊,他这一嗓子响彻整个小区。

蒙刚和他的小三轮车同时出现在刑警大队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小时以后。他没来得及理会同事们怪异的表情和善意的嘲笑声,就冲着头儿的办公室跑去。因为他来得太晚了,来不及和同事们开玩笑了。他只知道头儿要把他碎尸万段。

一路蹬小三轮让蒙刚流了很多汗,现在他完全清醒了,而且看起来精神抖擞。

除了自己脑袋又疼又涨和眼睛肿了以外,蒙刚其他一切安好。

他整整衣领,敲门,进办公室。

办公室里已经有十几个人了,蒙刚一推门,他们一齐看着蒙刚。

气氛很严肃。

蒙刚一句话也没说,站在了人群之后。

“这案子你们大体都了解了吧?”队长说这句话的时候瞟了蒙刚一眼。

“清楚了。”人群中发出的声音几乎异口同声。

“好,大家尽最大努力来完成各自的任务。那散会,现在马上行动起来!”队长说完这话,习惯性的一挥手。同事们也没有像往常那样边走边议论案情,而是马上都匆匆地离开了头儿的办公室。

队长把一杯浓茶端到了嘴边,吹了吹热气腾腾的茶水,但是没喝,又放下了。

队长面无表情地看着蒙刚。

“头儿,怎么不去会议室开会呢?”蒙刚像个孩子一样望着队长,他怕队长问起这一早上让他焦头烂额的事情,牵扯到警车的事可不好交代了。

“没时间布置会议室,就在我办公室临时开了一个紧急会议,是个大案子。你现在马上下楼跟小刘一趟车出去调查吧,具体情况让他在车上给你介绍。”头儿又把茶缸端了起来,他又吹吹水,慢慢喝了一口。

蒙刚走到门口,开门的时候回头问队长:“什么案子?”

队长放下茶缸,深吸一口气,同时闭上了眼睛。

冬天的阳光通过玻璃反射到蒙刚的眼睛上,格外刺眼。

队长说:“碎尸案。”

蒙刚这时看到了门上的挂历,他的头依然很疼,今天到底是几号了?

1996年1月19日。

蒙刚把门一带,向楼下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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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1-2009 05: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6.泉城路(1)



青岛路上的人多了起来,天都这个城市的早上终于彻底醒来了。

值夜班的小王此刻正坐在办公室的椅子上伸着懒腰,他一连打了五个哈欠,他不知道今天为什么特别的困,他流了很多眼泪。刚才刘大叔送来了今天的天都晨报,小王也终于等到希望了。他亲切地对刘大叔问好,他每次见到刘大叔比见到亲爹都要高兴,因为等到他把今天的晨报大体浏览一遍之后,就差不多到时间可以下班回家休息了。

他看到今天的头条:“缉拿大毒枭,新兵蛋子立头功”,上面写到一个刚入刑警队半年的新人同队友一起连续蹲点一星期之后,捣毁了天都市的一个贩毒窝点。当时新兵蛋子冲在最前面,根本没有料到对手会有枪,他一个箭步冲上去的时候毒枭突然从腰间拔出手枪指向了新人,而新人二话没说直接把枪硬生生地给夺了过来,毒枭到是给吓到了。新兵蛋子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记者问:“你怎么这么勇敢?”新兵蛋子摸着后脑勺说:“要是早知道他有枪,我就不敢冲了,嘿嘿。”报道上说,这个新人坦诚、幽默、机智、勇敢,具备新时代的警察精神,是时代的典范。

队长看到这张报纸是在十分钟之后,当时他真想一巴掌扇死蒙刚这个小兔崽子。没料到这小子竟然这么直,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不过后来蒙刚赶到刑警队的时候,由于事态严重,队长也忘了这茬儿。

值班的小王看到这段,也不犯困了,他拿着报纸笑得前仰后合。

这时候,突然办公室的门“吱”地一声被推开了,一个老太太正站在门口。

老太太见到穿警服的小王,看了他一会,一下子就冲到小王跟前,猛得伸出双手抓住了他的衣领。

小王愣住了。

老太太似乎神志不清。

老太太在大冬天里满头是汗,她呼吸急促,而且好像身子有些发抖。

“警察,救命啊!”老太太用力摇着这个值夜班的警察,小王像是一只拨浪鼓一样得被老太太摇得晃来晃去。

小王很吃惊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气。

“大妈,您先别急,您先把我松开再说,到底怎么了?”

老太太看着小王,她面部紧张的肌肉也慢慢松弛下来,但她的双手依然没有松开,死死地抓着小王的衣领。

她喊:“死人啦!死人啦!”她又摇起小王来。

小王一下推开了老太太,并把她推到自己刚刚坐着的椅子上,老太太就顺势坐下了。小王怀疑这个老年人精神有问题。

老太太坐在椅子上,手慢慢伸进口袋。

小王站在他办公室的正中央,双手抱着膀子,他不知道自己到底该怎么处理。他觉得自己太倒霉了,这一夜,他一共接到两通报警电话,出警两次,这真是少见的清闲。可是现在要下班了,却遇见这种事。

要打打不得,要劝劝不动。

老太太直勾勾地盯着小王,小王无奈地看着坐在自己椅子上的老太太那恐怖的面容,小王似是在考虑对策。这时候,老太太塞在口袋里的那支手突然伸了出来,并把它伸向小王。

一根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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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1-2009 05: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6.泉城路(2)

小王吓得后退了两步。

然后老头头大喊:“出人命啦!你怎么不相信我?”喊完,她呜呜地哭了起来。

小王看到此情况马上知道老太太并不是精神有问题,而是过于恐慌导致这样的结果,他马上过去安慰老太太不要害怕,表示并没有人要害她。

等老太太稳定下来之后,小王问:“大妈,您叫什么名字?”然后他拿出档案本,准备做笔录。

“我叫王春凤。”

小王说:“那我们是一家人,我也姓王,所以你不要紧张哈。”小王本以为开个小玩笑可以缓解下气氛,结果发现大妈并没有微笑,于是他接着说:“刚才那个手指是怎么回事?谁的手指?”

“我不知道。”老人王春凤说。老人的情绪依然处于一种低迷状态,他的头发花白,脸上爬满皱纹,目光迷茫,她的身体微微发抖。从这些小王看出老人经历了很多沧桑往事,但是仍然不能接受她所遭遇的事情。

小王说:“有人断了手指还是死了,他的尸体在哪里?”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老人刚刚稳定下来的情绪又激动起来。

小王从来没有做笔录的经验,他只是个刚刚来派出所实习的小警员,他现在的工作只是每天上夜班,每天接到夜间的报警电话和通知相关人员出警。现在离八点上班还有半小时呢,这么长的时间他应该怎么处理?

“那你知道什么?”

“我家厨房有一堆肉……”

“谁家厨房都有一堆肉,请您冷静。”

“我已经很冷静了,那是一堆人肉。”

小王听到这句话,终于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他看看面前的这个老人,老人面无表情,她的眼角还有泪痕,小王在两秒钟里假设了一下老人的遭遇。他马上走向电话,拨通了领导分机。

一会儿,办公室进来了两名警察,他们站在门口。

小王看了看一边受惊过度的老人,说:“王大妈,您带他们两个去您家厨房看看吧。”

泉城路,144号,大四合院。

老人坐在警车上的时候,感觉自己在派出所里好像说错了什么。是不是刚刚自己说到死人了吧?可是自己又怎么能确定那是死人的肉呢?难道仅凭一根手指头就能确定那是人肉吗?万一是厨师切肉时不小心把自己的指头切掉的呢?自己也太糊涂了,如果那肉不是人肉的话,自己算不算欺骗警察?

警车停在了泉城路144号民房的门口。老人觉得这个自己住了大半一辈子的房子是这么熟悉,自己从来没有特意注意过它的模样,但是它依然这样的亲切。四十多年,风风雨雨,修修补补,人来人往。她不相信自己的家会有这样的事情,今天早上她出门的时候还觉得这是个家,但是现在,它却又是怎么突然变得陌生了呢?

老人慢慢走下警车。

老人带两个警察小进厨房的时候,狼狗黑子汪汪大叫。

警察用了一分钟时间就走出厨房,他们俩人面色凝重,高个警察开口了:“应该是人肉没错了,又发现了三根手指。”他顿了顿又说:“大妈,请问这包东西怎么会在您的家里。”

老人歪歪头,她看到矮一点的警察正在一边冲对讲机喊话:“王警员,请马上给刑警队通紧急电话,在应天区泉城路144号民房内发现尸体碎块,速出警协助!应天区泉城路144号民房内发现尸体碎块,速出警协助调查!”

老人回过头来,她迷茫地望着高个警察,她望穿了时间,她好像回到自己老家。她在山上,挽着竹篮,一个伪解放军叔叔站在她的面前。她在这一刻,不想跟他走了。

老人开始回忆今天早上刚刚发生的事情。

高个警察听完以后,向矮个子说:“你在这盯着,我们去发现提包的第二现场看看。”

老人和警察一起向大门走去。

上警车之前,一辆小三轮车从老人的面前呼啸而过。她侧脸望去,看到一个警察正在猛蹬三轮车。她怀疑自己眼睛花了,她揉揉眼睛,三轮车已经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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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1-2009 08: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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