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報出現嚴重差距‧丹絨岸外遭公開譴責 2011-03-04 12:25
(吉隆坡3日訊)丹絨岸外(TGOFFS, 7228, 主板貿服組)因審核和未審核財報出現嚴重差距,牴觸主要交易板上市條例,遭大馬股票交易所公開譴責,並勒令必須重新聘請外部稽查師檢討季度財報。 交易所指出,丹絨岸外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未審核淨利為488萬4千令吉,與常年財報的307萬5千694令吉出現37%或180萬8千306令吉差距,同時該公司截至2010年4月30日止報告,聯號公司--Cendor Mopu生產有限公司索賠收入被納入子公司營業額和併購後盈利,牴觸上市條例9.16(1)條文,而遭到公開譴責。 因此,交易所勒令該公司透過外部稽查師對截至2011年3月31日止前的4個季度財報做出有限評估,並確保所有董事和相關人士參與遵守主板巾上市條例的培訓課程。 交易所認為,上述案例的違反上市條例行為是嚴重的,公司董事部有責任維護公司職責在適當水平以及對公司的股東及投資大眾負責。董事對遵守上市條例也必須有醒覺是重要的。 不過,交易所並未發現任何董事導致或引起上述違法行為,但重申上市公司董事在維持合理企業責任和透明度水平負起重要責任。
星洲日報/財經‧2011.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