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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命vs韩那之辩 相信神的存在是更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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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1-2008 11: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九八七年九月三十日,香港中文大学校园举行了一场难得一见的宗教辩论,题目为「相信神的存在是更合理吗?」由加拿大学园传道会的巡迴讲员韩那(M.Horner)对中文大学哲学系讲师李天命博士.
    
  所谓不是猛龙不过江,韩那自一九七四年开始,即替学园传道会到世界各地的大学,与非基督徒的学者进行有关「神是否存在」的辩论,而且战绩彪炳......李天命博士则以善辩著称,且是校内最受欢迎的哲学系讲师.故此,这场辩论吸引了一千七百名中文大学师生出席,是中大罕见的「盛会」之一.
    
  两位高手过招之后,由八百名出席者评分,结果认为韩那获胜的有一百九十人,认为李天命获胜的有三百八十人,另有一百四十人认为两人打成平手.
    
  为饗读者,我们将该次辩论的精彩内容刊载如下,并向整理辩论会录音带的香港学园传道会致谢.
    
  --《明报月刊》编者按
    
    
  一、支持神存在的论证
  韩那--我乐意在开始的时候,多谢香港的学园传道会邀请我参加这次辩论会.我能与李博士这麼有名的学者辩论,是莫大的荣幸.我肯定你们再不会听到比这个更没有说服力的论点:「相信神的存在比较不合理.」我将尽力维护这一论点:
  「相信神的存在比较合理.」
    
  李博士曾告诉我,无神论并不是他的立场,故此,纵使他得胜,他极其量也只能得到「我不知道神是否存在」的结论,而非「神不存在」.
    
  同时,李博士若要取得胜利,他必须在除开神能解释我所指出的现象以外,还有另一个更合理的解释.否则,相信神的存在仍是比较合理的.
    
  如果你们决定自己不会接受「神存在」这个结论,你们便要找到一些方法来否定我的论点.然而这些论点若不是用作论证神的存在,你们通常是会接受的.我想向那些认同自己为诚实的探询者、诚实寻找真理的人说话.
    
  事实上,支持神存在的上佳论点并不缺乏.最近,哲学家Alvin Plantinga 与一位出色的思想家辩论时,提出至少两打论点支持神的存在.由於时间所限,我只提出三、四个主要的论点;若时跋注]\可,我会再多提两项小论点.
    
  (A) 从道德原则到神的存在第一、神是对客观道德价值的存在之最佳解释.
  在整个歷史中,任何地方的人都有一个基本的道德意识:
    
    
  某些事是对的,某些事是错的.他们对於何者为对或错会有不同的意见,但却有个共识,就是:世上有客观的道德原则.
    
  但如果神不存在,则这个共识就一定是幻觉吧了.因为神若不存在,对错便无绝对的标準.在一个没有神的世界中,谁有权说何人的价值观是对抑或错?在此情况下,道德上的判断就会是相对的、主观的,只不过是个人品味的表达而已--道德的标準或许是社会上的协议,以助人类共同生活,但无论如何,这些都不是客观的有约束力的道德规范.一个纯自然论的宇宙只是包含了空间、时间、物质和能量,对道德是漠不关心的.分子不会有道德的!原子不会有行为标準的!
    
  如果神不存在,人类就只不过是巧合中的意外,在迷失於宇宙中的一点尘埃上--地球上--逐渐进化而成,并且会个别地、集体地一起面临灭亡.
    
  客观的道德原则是存在的,我们亦深深知道这个事实.说说没有绝对道德原则很容易,但真正生活得好像没有道德标準却非常困难.不论我们说自己相信什麼,当我们期望他人怎样对待我们时,那就会反映出我们其实相信有客观的道德标準.
    
  下面一个真实的故事便有力地表明了这一点.一个年轻的哲学系学生写了一篇论文,论证没有客观或绝对的道德原则存在.
  
  以其所下的研究工夫、学术程度、脚注、论证等来判断,大部分人会同意那是一篇A 级论文,但教授在论文上批下了「F 」以及「我不喜欢蓝色的封面」等字样.当这个学生收回论文后,盛怒地冲入教授的办公室说:
  「这是不公平的!这是不公正的!你不应该以我论文封面的顏色来给予成绩,你应该以我论文的内容来评分.」
    
  教授问:「这篇论文是否在论证没有客观的道德原则存在,像公平、公正等,一切事物只不过是个人主观的喜好憎恶?」
  「正是如此.」
  「好呀......我不喜欢蓝色的封面,你的成绩仍然是F .」
    
  这个青年人的面色立刻变了,他突然明白到,他实在是相信有客观的道德原则存在的,例如公平、公正.当他汲取了这教训后,教授也就把他的成绩由「F 」改为「A 」.
    
  我还能举出很多其他的例子,指出你们实在是相信有客观道德价值的.以种族隔离政策为例,倘若我问别人种族隔离政策是否错的,他们会回答说:「那是错的,南非白人不应该那样对待南非黑人.」我会说我也同意.我又问他们是否认为南非白人应有同样的看法,他们会说:「是的,不单我认为那是错的,南非白人也应该认为那是错的.」他们这样说时,便即承认了每个人都应该依从某些客观的道德原则.同样,虐待儿童、纳粹德国对犹太囚犯进行医学实验、忽视飢饿中的埃塞俄比亚人,我们认为这些行为是错的,每个人都会认为这是错的.我们对这些事的感受并不是出於个人的品味,而是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一些非常不道德的事情在发生.当我们对自己诚实时,我们并不会相信相对的行为标準,而是会相信一些人人都应该遵守的客观道德标準的.
    
  但如果神不存在,在这个巧合的宇宙中,在只有空间、时间、物质和能量的情境中,有什麼可以客观地支持并合理地解释这些道德原则呢?
    
  因为客观的道德原则确实存在,而我们又知道,如果没有神,这些原则不可能存在,故此可以逻辑地推论出:神是存在的.这是第一个理由,我认为相信神存在比较合理.
    
  ( 从宇宙起源到神的存在
  第二、神是对宇宙的开始之最佳解释.
    
  无神论者常宣称这个宇宙是永恆的,即是说:宇宙一直存在,过去发生的事件之数目是无限的.但这并不合理.我想提给你们几个论点以支持宇宙是有一个开始的.
    
  首先,根据热力学第二定律,如果宇宙已存在了一段无穷无尽的时间,则它应已到达一个平衡状态:在宇宙中,所有分子、粒子该会平均地分佈,宇宙中理应没有银河,没有星系或星球,而只是一个冰冷、黑暗、没运动、死的宇宙.无神论者不能说:「还没有足够时间.」因为他宣称一段无限长的时间已经过去了.由於平衡状态迄今仍未出现,所以宇宙不可能已存在了一段无穷无尽的时间,它一定是有个开始的.
    
  另一个支持宇宙有一个开始的论点是:数学家承认,在现实世界中,真实无限的事件数目是不可能存在的.如果过去正如无神论者所相信,是没有开始的,那麼真实无限的事件数目便存在了.数学家并不是说潜在的无限的事件数目不可能存在,而是说在现实世界中,一个完全的集合(即集合中不会再增加任何事件)是不可能有数目无限的事件在其中的.
    
  现在,无神论者希望我们相信宇宙并没有开始,但这是无稽的.这一刻以前的过去,是一个完全的集合,一个集合既然完全,又怎会有无限的事件数目呢?如果一个集合是完全的,集合中的事件之数目便是一个有限的数目,或许是很大的数目,但仍是一个有限的数目.既然过去的事件之数目不可能是无限的,这宇宙便一定有一个开始了.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你们是不能数至无限的,你们根本无法去到无限.同样,你们也不能从无限起数,因为无限是没有第一个事件的,你们根本无从开始.你们会由哪一个数字开始数起?你们所选的任何数字都一定是有限的数字.你们如何能有一个无开始的连串事件呢?在一连串的事件中,每一点时间发生一件事,倘若这个顺序无从开始,它就明显地不存在.但正是无神论者宣称这是存在的,他说过去发生的事件之数目是无限的.这恰似人们尝试由无底深渊跳出来,根本没有底可借力跳起来.因此,倘若时间的顺序没有开始,就不会有今日.
    
  但明显地我们都活在今天之中.所以,我们再一次看到,这宇宙不是已经恆常存在,而是:过去顺序发生的事件是有限的,即宇宙是有一个开始的.
    
  天文学和天文物理学的发现,在实验上更大大地印证了这个结论.我们的宇宙正在向著所有的方向扩张,就像吹涨气球一样.如果你们将整个过程像电影般倒后,你们就会回到一点:约於二百亿年前,宇宙便在这次爆炸中开始了,我们称之为「大爆炸」.根据「大爆炸」的标準模式,空间、时间、物质和能量就是在这环境中被创造成的.因此,「大爆炸」的模式要求宇宙有一个开始.
    
  依此,我们有四个很好的论点,支持著这宇宙是有一个开始的.现在,一个很明显的问题出现了:「宇宙是从何而来的呢?」是从无中突然存在,还是被创造出来,哪一个看法更可信呢?事物不能无缘无故从无中產生,或较佳的说法是:任何事物开始存在,一定有一个原因使它出现.所以,我们可以逻辑地推论出,宇宙一定有一个原因使之存在.因为在大爆炸中,空间、时间、物质和能量形成了,所以在大爆炸背后存在的原因,一定是一个无时间性的、不变的、非物质的、永恆的、没因由的存在,祂创造了这个宇宙.这是第二个理由:为什麼我认为有神存在比无神存在更可信.
    
  © 从宇宙结构到神的存在
  第三、宇宙最初期的条件是最适合生命存在的, 而神是对此事实的最佳解释.
    
  天文物理学发现,那大爆炸似乎是难以置信地被调校到令宇宙能够维持人类的生命.如果宇宙初期的条件稍有些微不同,生命是永不可能出现或维持下去的.例如在细胞核中维繫著质子和中子的引力,倘若减少百份之二,便会毁灭一切对生命非常重要的细胞核;倘若增强百份之二,便会阻碍质子的形成,那就没有物质了.
    
  宇宙的扩张速度若慢了一百万分之一,宇宙很早就会崩溃.扩张速度若快了一百万分之一,银河和星球就不能形成.
    
  至於电子的度数若有些微改变,也会阻碍任何化学作用.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而重点就是:宇宙显然是在很狭窄的限制下被建造成的,以便人类能居住其中.换言之,宇宙是精心设计出来的东西,藉以维持生命,而设计者就是神.这就是我认为相信神存在是更合理的第三个理由.
  因时间关係,我会跳过第四个论点,而提出第五、第六两个小论点.
    
  (D) 从感官理性到神的存在
    
  第五、论到何以我们对自己的感官和理性的能力那麼信任,神是最佳解释.
    
  如果我们的理性只是巧合中的突变和物竞天择的结果,为什麼我们应该信赖理性来接触现实世界?为什麼我们应该相信我们的思想会有机会是真实的?唯有当感官和理性的能力是由一个充满智慧的心灵所创造,来帮助我们準确地获知这世界的资料时,我们才应信赖自己的感官和理性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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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11-2008 11: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 从耶穌復活到神的存在
  第六、神是对耶穌基督的生平、死亡和復活的最佳解释.
    
  耶穌知道自己是神.他预言自己会復活.我们有四份资料指出,耶穌死后第三日,他的坟墓空了,并指出耶穌曾向不同数目的群眾、不同类型的人,以有形身体向他们显现.还有门徒的生命转变,基督徒信仰的开始等等,倘若耶穌没有真正復活,上述事实是无法解释的.復活印证了耶穌的宣告:「我是神.」这就是第六个理由:我为何相信神存在是更合理的.
    
  将这些论点集合起来,便说明了神是没有时间限制、不变、永恆、非物质、充满智慧和善良的.
    
  我要在此声明,我们今日在此参与的,不是一场没有价值的、不重要的游戏,或是一次理智的操练那麼简单,因为这个问题带到个人层面时,便不单是理智上肯定神的存在.真正的问题在於我们能否个人地亲身地认识神.辩论只能带领我们到相信有关神的事情,而在存在的层面上,真正的问题是:我们信神吗?这份相信是带著倚靠的意识的.
    
  我同意法国哲学家和数学家帕斯卡(Blaise Pascal)所说的:「神已经给予我们充分清楚的证据,来说服那些有坦诚的心和思想的人,但对那些心灵和思想皆封闭的人来说,证据也会变得模糊起来,以致不能迫使他们信服.」
    
  你们是在哪个类型中?坦诚抑或封闭?在《圣经》中,神告诉我祂的存在是显而易见的,使得我们没有借口推搪.但我们每个人都抑制著这份知识,以致神好像一个恋人那样,要吸引我们归向祂.神在歷史上已经做了,就是透过基督在十字架上,为了我们顽固任性、偏行己路、背离祂的态度而死了.现在每一天神都透过祂的圣灵在我们各人身上工作,恳求我们归向祂.神说,如果我们以一个坦诚开放的心来寻找祂,我们必能找到;如果我们敲门,门就会打开.所以我毫不介意地鼓励你们,细心想想我刚才所讲的,停下来检查一下:你们是否真正以坦诚开放的心和思想来寻找神,还是你们继续在抑制著对神的认知,因为你们不希望那是真的,因为你们寧愿把持著独立自为的生活.
    
  我知道神存在,因为我在大学二年级时,神抓住了我的生命,祂从没离弃我.当我对神的灵之恳求作出回应,将我的倚靠放在耶穌基督裡面时,我经验到一个灵性上的重生.我个人亲身地认识到神,我发现自己跃入了一个以前永不会梦想到的存在层面中.如果你们愿意以坦诚开放的思想和心灵去寻找神,你们是同样能够发掘和经验到这个存在层面的.
    
  现在,我愿意简单地讲述我遗漏了的第四点,因为我还有少许时间.
    
  (F) 从生命起源到神的存在
  第四个论点就是,神是对地球上的生命和理智的存在之最佳解释.
    
  事实上,关於混沌初开时生命如何在化学上进化的一切理论,已经崩溃.根本没有地质学上的证据支持地球存在过混沌状态,也没有化学的证据显示当时有机化合物的浓度大大超过今日浓度稀淡的海洋;而且,显然没有足够的时间让生命形成,因为根据化学理论,非在氧气存在的大气中,生命是不能开始的.但科学家正发现到,氧气并非很早便存在於大气中,换言之,最多只有数百万年容许生命形成.
    
  再说,两位无神论方面的进化论者兼科学家Barrow 和Tippler,刚写成了一部巨著,指出进化论者已达到一致的意见,认为有理智的生命之进化似乎并不可信.
  谢谢.
    
    
    
  二、拨开迷雾免遭误导
  李天命--很高兴今天有机会在这里跟Horner 先生作一次意见交流.我心目中只是意见的交流,但有些同学以为是「决斗」.其实当我接受这个邀请时,我心里是有些顾忌的.我的顾忌并不是担心对手可能太强,我素来不担心这个问题.如果是太弱的对手,我根本不会同他辩论.比方说,假如我遇见一个哑巴,或一位中大同学刚在诊所脱了牙,用手掩口,在这情况下, 我根本不会同他辩论.事实上我最欣赏的,举个例说,就是在日本的真实武侠歷史记载中,佐佐木小次郎和宫本武藏[笔录中误记为「佐再木小次郎和宫管武状」] 的一次决斗.
    
  佐佐木小次郎是日本名满天下的剑客,他在日本各处巡回,向人挑战,所向无敌.后来他遇到宫本武藏.宫本武藏是日本歷史上最伟大的剑客,被尊为「剑圣」.在这次决斗中--我并非要暗示Horner 先生是小次郎--小次郎死在宫本武藏的剑下.我极为欣赏这样的决斗,其中小次郎的死是很美的死.作为一个剑客,最滑稽的死莫如在洗澡时踏著肥皂跌死.但如果能死在宫本武藏的剑下,却是一件很可贵的事.我提及这件事的用意何在呢?那是要表明我半点也不顾虑对手可能太强.我所顾虑的是今天的题目是一个很敏感的题目,尤其是我知道在座有很多基督徒,而我平时的讲话方式比较尖锐、锋利,若说得难听一点,可能是尖酸刻薄,我所顾虑的就是偶尔不小心说了尖锐刻薄的话语,会伤害很多人的感情.就算我说了那些话能逞一时之快,但身为基督徒的同学认为我是反方,对我所说的话若听不入耳,那麼儘管我能逞一时之快,却毫无好处.所以我一直提醒自己:这次辩论必须以低调、平静的方式来进行,而不要像一般的辩论员往往以激昂的表情及流利的谈吐来表达自己.我并不是以我现在所用的方式去训练中大辩论队的,因为辩论比赛通常是要赢取绩分和奖项,但今天我只是要诚心地交换意见.
    
  不过无论如何,由於我是反方,因此可能有些同学一开始就认定我是站在魔鬼的位置上,认为我是魔鬼.我知道没有人会介意别人认为他有魔力的,但很多人都会介意别人说他是魔鬼.在此我要郑重声明:我不是魔鬼.魔鬼大概会希望上帝不存在,但我从来不会希望上帝不存在.我站在辩论台上的目的,也不是要去说服任何人认为上帝不存在.我没有这样的企图,而且就我今天要防守(defend)的辩题来说,我也不需要论证上帝不存在.我只须论证正方的立论不成立.反方的角色在於驳斥正方.正方的论旨是:上帝存在的信念比上帝不存在的信念合理.我们的大题目是「上帝存在吗?」
  
  我和Horner先生大家同意:那只是广告的样式,较简单.实际辩论的题目是:「有神论是否比无神论合理?」所谓「合理」,并非只有一个意思.有时所谓合理与否,是指价值判断上之合理与否;有时所谓合理与否,是指逻辑上之合理与否.目前那是指逻辑上的合理不合理.至於「上帝」或「神」,其实有很多不同的意思.如果辩论时大家不能取得对字眼的一致协议,就会变得像「鸡同鸭讲」.当然,如果定要选择,我寧愿做鸭.总之,「上帝」一词有多个意思,引伸到最远的话,有时甚至会说:「你是我的灵魂,我的上帝.」若是这个意思,当然可以断定上帝存在,而且我是多神论者.但为了尊重对方,我就顺著他的用法.他心目中所谓「上帝」是指基督教正统教义下的上帝,那是有「无所不能」、「无所不在」之类的属性的.
    
  好了,确定了论题之后,我想要指出的就是:有神论并非比无神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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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11-2008 11: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A) 「马后炮解释」不堪一击
    
  希望各位教徒不会介意,须知道就算我的立论成立--事实上我知道那是成立的--这也不是证明了没有上帝.我只是要看看有神论能不能在理性范围内被证明,而我要指出的是:「不能.」那是信仰的问题,我们不能在理性上找到坚强的证据去证明有神论无神论哪一个较合理.但Horner 先生认为他能够,他提出了许多个论证.然而归根究底,他提出的全部论证,其结构是怎样的呢?他从某些现象出发:「!有这些现象,所以上帝存在,因为只能用上帝去说明、去解释这些现象.」因此他一而再地说:「这是一个解释(explanation),我们用上帝去解释,这是一个最佳的解释.」Horner 先生所讲的现象,是否存在呢?就算存在(其实大都说不定),是否就能用上帝来解释呢?这是问题最关键的地方.其中所谓「解释」,究竟是什麼意思?我们不能说:「为什麼如此呢?因为上帝.」
    
  只说出「因为」便可称为解释吗?假如问: 为什麼唐明皇那麼喜欢杨贵妃而不喜欢安禄山?假设我说:「因为杨贵妃是杨贵妃嘛.如果杨贵妃不是杨贵妃而是安禄山,唐明皇就不会喜欢她了.」这个解释看似解释,实则没有解释什麼,无非是虚假(冒充)的解释.Horner 先生正是用上帝作解释.怎样是用上帝作解释?譬如说:「某某事情发生了,因为是上帝的旨意.」
    
  这表面上看像是解释,其实是虚假、偽似的解释.如果我问:「昨天为什麼下雨?」我们有科学上的解释.要是用上帝来解释就会说:「因为是上帝的旨意,上帝的旨意令昨天下雨.」但明天会不会下雨?不知道!倘若明天不下雨,又说「因为上帝的旨意令这天不下雨」.这样的解释就是「马后炮解释」.
    
  而Horner 先生用来解释的,便是上帝;但用上帝来解释那些现象,正正就是马后炮解释.
    
  以Horner 先生刚才提及的一些经验为例,他说读大学时有某些经验,他为什麼会有那些经验?他认为是因为上帝存在--这在宗教上是一种极之流行的论证,叫做「诉诸宗教经验的论证」.他是否真有那些经验呢?我相信他有.但从那些经验能否证明有上帝呢?我认为不能.
    
  为什麼不能?一个人有某些特殊的经验,并不表示就有上帝存在.如果这样就能证明上帝存在或论证上帝存在的概然性高於上帝不存在的概然性,那麼精神病患者或白痴也可以说:「我有些很奇怪的经验,我的经验证明了在我背后有隻无形的东西跟著我.」假如你碰到一个白痴这样说,你的宗教经验的论证能不能胜过那白痴的论证呢?不能.即使撇开白痴不论,单讲教徒,如果另外有些宗教的教徒也宣称他有某些宗教经验,不过他的宗教经验是这样的:根据他的宗教经验,他认为他的上帝存在而你所说的上帝并不存在--若是如此,在理性上,你的宗教经验论证和他的宗教经验论证哪个较强呢?
  根本无法分辨哪个较强.
    
  ( 「无所不能」的说法暗含矛盾
    
  重要的是,当我们用上帝去解释现象的时候,究竟所谓「上帝」是什麼意思.刚才已说过是按照基督教正统教义,但就算依此教义,也不等於意思已经清楚;我的意思是说,不等於「上帝」这字眼在正统基督教教义下已足够清楚,因为根据正统基督教教义,所谓上帝是有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无所不知......诸如此类的性质的.
    
  什麼叫做无所不在?「无所不在」是什麼意思?是否包括「在这个扩音器之内,在我的耳朵及大肠之内」?是不是这个意思呢?我不知道.
    
    
  再看「无所不能」是什麼意思.如果说上帝是无所不能的,那麼有个问题: 上帝有没有办法造出一块自己举不起的石头?如果做不到,那就不是无所不能;但如果做得到,也不是无所不能,因为不能举起那样的石头.这一点,可显示有些讲法,例如「无所不能」的讲法,意思似乎甚清楚,但其实暗含矛盾,这概念是暗中含有矛盾的.有些矛盾很明显,比如,假设这次辩论之前,我祈祷说:「上帝啊! 赐给我智慧,令我有真正、合理、充分的证据去证明你不存在.」这样的祈祷,所牵涉到的实质矛盾(属广义矛盾)就很明显.但有些矛盾并不明显...... (对不起,我要问问计时那位,我是两节连在一起讲的,应该有半小时.)
    
  刚才说到有些矛盾是明显的.但有些矛盾并不明显,不容易看出其为矛盾,要分析一下才能看出那是矛盾.比方上星期,我每晚都看Twilight Zone(电视节目《迷离境界》),由星期一到星期五.有一齣戏说捉到某个小神仙然后就可以许三个愿,每个愿都能实现.现在假设有甲乙丙三人,那个小仙人对他们说:我让你们每人许一个愿,无论想什麼都能实现.甲说:「我的愿望是有个清丽绝俗的女朋友.」乙是男同性恋者,乙说:「我的愿望是甲做我的女朋友.」丙,丙是虐待狂,他说:「我的愿望是甲和乙的愿望都不能实现.」以上所设想的情况是要表明什麼呢?是要表明在那个故事里「你们每人都可以有一个愿望......都能实现」这种说法看似没有问题,一经分析便显出原来含有矛盾.
    
  同样,「无所不能」这个概念看来也有刚才所说的那种矛盾.(上帝能否造出一块自己举不起的大石?)如果「上帝」的概念本身仍未清楚,或者是,如果「上帝」的概念暗含矛盾,最低限度是正统教义所描述的上帝,即Horner 先生所讲的上帝,这「上帝」概念暗含矛盾,那麼用这个概念去解释现象,这样的解释根本没有效力.Horner 先生的整个构想,就是断定有某些现象存在--假定我同意--跟著推论有上帝存在--这点我却不能同意.即使我一路顺著他论证的方式,他其实仍须论证相信上帝存在比相信上帝不存在较为合理.而我并不是要论证「上帝不存在」较「上帝存在」为合理,我只是要指出没有充分的证据去证明相信上帝存在比相信上帝不存在为合理.
    
  © 不可混淆理性与信仰
  好了,上帝是否存在的问题如果不能在理性范围内找到较合理的答案,该怎麼办呢?不须要怎麼办.因为,在我看来,上帝存在抑或不存在,是信仰的问题,不是理性的问题.譬如1+1=2,或物理学、数学中的理论,在此并不需要讲「信仰」.上数学课时,我们什麼时候听过老师说: 「希望大家有坚强的信心, 有信仰,对1+1=2 要有信仰」?这里根本不需要讲信仰.为什麼不需要?就是因为1+1=2 很合理.但有些想法既不能用理性证据去证明为真,又不能用理性证据去证明为假,这些观点或看法盖属於信仰的范畴.我并非排斥信仰,我只是要澄清:不要把理性和信仰混淆起来.
    
  我认为Horner 先生的讲法背后的毛病在哪里呢?毛病就在於把一个原本属於信仰的问题跟理性问题混淆.他以为能用理性去证明信仰,其实不能.如果能够的话,很早的时候, 大家都已相信上帝存在的了.上帝存在还是不存在的问题,争论了这麼久,但1 + 1=2 没有争论,不需要争论,对吗?为什麼?这就是理性和信仰的分别.如果我们能认清理性和信仰的分别,那麼,我们就不会自寻烦恼,而可以保存自己的纯粹信仰. 反之,如果混淆了理性和信仰,那麼我们就会自寻烦恼,作茧自缚.我知道有不少信徒跟别人争论教义时发觉自己陷入了一种很尷尬的处境、困境中.为什麼?就是因为将两者混淆起来.将理性和信仰混淆之后,以为自己的信仰在理性上优越於他人的信仰,这种心态十分危险,容易导致一种好像真理在手、好像自己是真理使者的态度.歷史上许多宗教战争、宗教迫害,都起因於把理性和信仰混淆了起来.
    
  虽然今天我站在这里所扮演的角色是要驳倒正方,但我心中的主要目的却是想表达刚才透露的那个信息:不要混淆理性和信仰.如果能够清楚地把这个信息表述出来,令大家明白,那麼即使在座各位一致认为我这次没有在辩论中取得胜利,即使如此,我也觉得无关紧要.但是,如果我不能把刚才所讲的那个信息清清楚楚地向大家表述出来,如果我做不到这点,那麼就算在座各位,包括Horner 先生在内,都一致认为我胜出了好几个「马位」,就算如此,我仍会觉得这次辩论对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失败.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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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11-2008 11: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蔡棉(主席)--我刚才开场的时候,忘记说李博士是开场与答辩的时间连在一起的.现在请Horner 先生进行反辩.
    
  
  三、倒下来的只是稻草人
    
  韩那--我开始时,提出六个论证支持神的存在,但我却听不到对这六个论证的任何反驳.如果李博士能够反驳倒我的论证,他就可以下「不相信神的存在是更合理的」之结论.但他却没有反驳我提出的任何论证.
    
  我第一个论证是,神是对客观道德价值的存在之最佳解释.李博士并没有处理到这一点,所以它仍是成立的.我第二个论证是,神是对宇宙的开始之最佳解释;任何事物开始存在,一定有一个原因使它出现,而宇宙是有一个开始的,因此,宇宙一定有一个原因使之存在.李博士并没有对我的第一、二项论据和结论作任何反驳.第三个论证是,宇宙最初期的环境条件,刚好最适合容许生命存在其中,神是对此最佳的解释.李博士再一次没有反驳这个论证.我又谈到,神是对地球上生命的始源之最佳解释.我们再一次没有听到对这个论证的任何反驳.我说到神是最佳的解释:何以我们对自己的理性能力有信靠,而我们再一次听不到任何对此论证的反驳.神是对耶穌的復活之最佳解释,我们也听不到对这个论证之任何尝试性的反驳.
    
  我发觉李博士不是在反驳我的个别论证,而是集中注意力於信心( 信仰) 和理性上.我必须指出, 李博士对於什麼是信心和理性,基本上有误解.他说我们不应将两者混合,但我想大家要明白,每一个人,包括李博士在内,在每天的生活中,都会将信心和理性合在一起的.如果不将信心和理性结合,你们就不能成为科学家.很少我们所知道的事情是有完全把握的,除了数学上的公理以及「我现在觉得很痛」之外,很少事情是我们有完全把握肯定的.
    
  所有知识,包括我们日常的信念,例如「澳洲是位於亚洲南面的一块陆地」,所有科学的信念全是基於或然率的.我们知道这些事情有很大可能是真确的、合理的.但你们却没有绝对把握能确定:当你们坐在椅子上,它会支撑你们身体的重量.你们需要一定程度的信心,或许是很少的信心--因为过去的证据是,当你们坐在椅子上,它会支撑你们的重量,所以这次这张椅子应该合理地有很高的机会托住你们--但你们始终需要踏上信心的一步.明天太阳会升起来,这不是绝对确定的.当然,我相信,你们也相信,因为这是极有可能的.据我们所知,有史以来每天都是如此发生,所以明天会有很大可能再一次发生.我们不是完全确定地知道拿破仑战败於滑铁卢,我们的相信乃基於见证.所有科学都是基于归纳法的原则和或然率的.
    
  我非常惊讶一位哲学讲师会说我们无须用信心,不必将信心和理性二者结合.实则我们每天都要应用信心於我们日常的信念和科学上.我在前面的论证中,从没有说及信心,我并没有如李博士所暗示的,混淆了信心与理性.我提及逻辑和理性,我从没说过你们要凭信心盲目地跳进去.相反,我提出了证据,指出「神存在」的假设是对六种不同现象的最佳解释.
    
  如果与其他解释比较,那是最佳的解释.这样得到相信神存在的结论,是合逻辑的,是合理的.在科学上也是如此,当一个假设比其他假设更好时,我们就相信它是真的.这样使用信心并不与我们日常的信念和科学有什麼不同.我们使用理性,理性带我们至某一程度的可能性,跟著是踏出信心的一步,不是凭信心盲目地一跳,而是踏出信心的一步,得到「神是对这些现象的最佳解释」的结论.
    
  我若理解无误,李博士的另一个重点,是何谓解释.我有些难以理解他这个重点.他说人们问为什麼会下雨或不下雨,回答是「因为那是神的旨意」,而该回答含有循环论证.我相信他的例子是正确的,那可能是循环论证.但这只是他作出来的讽刺描述,而不是真正的基督徒信仰,也跟我的论证无关.
    
  他竖起一个稻草人,跟著把它击倒,便说他击倒了我的论证.
    
  我并没有说因为神的旨意才下雨,这跟我的论证无关.
    
  李博士说「神」的观念不清楚,他提到「无所不能」我必须说我感到十分诧异,我并没有不敬之意,但他作为一个哲学家,我十分诧异他用这个例子,就是神能否造出一块祂举不起的石头.我从没认识过一个现代的哲学家,不论他是不是无神论者,会用这个例子来反驳神的存在.每一个我曾与他谈论或辩论过的无神论者, 都承认神不能做逻辑上不可能的事.所以这个无稽的例子,就像再次竖立一个稻草人、一个讽刺的描述,跟著将之击倒,但他却不是击倒基督徒的信仰.他只不过断言、主张说:「无所不能」这观念是有矛盾的.他没有指出如何有矛盾,他并没有提出任何论证,以供我们分析他的说法是否正确,他只是断言说「无所不能」是矛盾的.但若没有论证提出,我们怎能反驳呢?我也可以断言相反的说法.
    
  他提到小神仙与三个人要求不同的事,当然这例子是矛盾的,但这又是与基督徒所信的神无关的.
    
  他提到垄断真理的危险.我认为所有的科学和我们的研究都是在寻找真理;当我们不能确定某些事情的时候,我们须要谦卑,我们不能傲慢到自以为拥有全部真理,但当我们发现了一些有极大可能是真的事情时,我们都会说「我相信那是真确的,我知道那是确实的」.在科学上如此,李博士在哲学上也是如此寻找真理的. 李博士会说刚才站在这裡讲了三十分鐘的话是真确的,他不会说那或许是真的,或许是假的,他会说他所讲的是真理.我身为基督徒,并没有试图垄断真理,为真理而傲慢.反之,我身为基督徒,承认自己乃是一个乞丐,我已经发现了真理,并不是因为我本身有什麼长处,或很有理智,或很有智慧,而是神已经啟示了一些真理,我亦明白了,并且那真理更新了我的生命.
    
  这又带到李博士所提到的另一点,他说我用宗教经验作为神的存在之证明.但我并没有呀!在我提出的六个论证之内,我没有用过宗教经验.我在最后提及自己的宗教经验,乃为肯定我的宗教经验和客观的证据是一致的.倘若我说神存在,我信靠神,而没有任何事情发生,你们会认为这是反驳神存在的证据.我同意单单以宗教经验是不能证明神存在的,但宗教经验与客观证据一致时,那就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支持和印证了.
    
  有些人宣称自己有其他的宗教经验,并且宣称那是出於神的,但这并不能证明他们的经验是正确的而其他人的是错误的,反而是:我们须要评估人们对宗教经验的宣告与客观的真理是否一致.而我提出了六点客观的真理,让你们来评估我的宗教经验.
    
  李博士提到,主要的问题是「是否合乎逻辑」.某程度上这是真的,我们今天所讨论的逻辑上的主题是:「相信神存在是否合理?」但我想再重复一次,问题不光是合不合乎逻辑而已.我访问不同的大学,不是为了玩玩逻辑上的游戏.如果事实上神的确存在,而相信这事实是合理的,那麼这也是一件十分重要而切身的事情.我们每个人都须决定是否要在自己的生命裡信靠这个神.
  谢谢!
    
    
  蔡棉--时间过得很快,两位讲者已先后讲了他们的辩辞并作了反驳.现在轮到最后陈辞的时间,每人有十分鐘,先请李天命博士.
    
    --------------------------------------------------------------------------------
  四、对準死穴一刀了结:
  「上帝」的概念暖昧可疑
    
  李天命--这次辩论的次序形式是正方讲一、三、五节,反方讲二、四节.有些跟我熟悉的同学事前对我说:「这样会很吃亏呀,因为讲最后一句话总是非常有利的,在心理效果上如此.」但我不同意,我不是这样看.第一、实际上正方和反方所用的时间一样,是正方把他的时间分为一、三、五节,反方则分为第二和第四节,这形式是主办方面和Horner 先生提议、我毫不犹豫地接受的.我觉得在时间上大家相等,基本上是公平的.第二、谁讲最后一句话,虽在心理效果上非常重要,但对於我来说,我不认为这会构成什麼问题.第三、Horner先生是主办机构的一分子,由他来讲这次辩论的最后一句话,是很合理、合规矩的.
    
    
  但无论如何,我仍想提醒大家要自觉地去消除一般人的某些心理弱点:就是有时我们有很好的记性,三年前人家欠我们两块钱我们也记得,但有时记性却很差, 三分鐘前人家所说的话我们也不记得.由於我没有机会说最后一句话,我希望大家都能记著我的问题,那问题就是:我讲完之后,下一位对我的回覆是否真的能够回覆呢?我们不能只听到一些声音就当做已听到回覆.刚才Horner 先生的答辩,令我想起平时某些人争论问题--我不习惯於那样的争论--他们不听对方讲,对方讲什麼,他们不知道,自己只在养神,休养生息,储气,窥准对方要换一口气或吞一吞唾沫就乘虚而入,就立刻接著来说,抢著来说;而这个时候,对方也窥伺著,不听别人讲什麼,等别人吞唾沫或换一口气时就抢过去说.这样的争辩,是不会有什麼有益有建设性的结果的.
    
  刚才Horner 先生说我没有回覆他在开始的时候所提出的那些论证, 他可能不明白这点— — 譬如一个高手同一群人格斗,他不需要逐个「剁」死,他一刀剁死,一刀全部剁死.
    
  须知Horner 先生的每一个论证都是:由於这样这样,就用上帝可以作解释;第二个论证:由於那样那样,就用上帝可以作解释;第三个论证:由於.......每个论证都牵涉到「上帝」这个概念,但我恰好是在詰难这个概念,即是他每个论证所牵涉到的基本概念,我一刀.......显然我们不必那麼烦琐,每个论证去回覆,因为我只消指出他全部论证的共同弱点就够.若再逐点来说,便是冗赘、多餘,对吗?而我指出他的弱点就是:
    
  他所说的「上帝」,意思根本不清楚,或甚至有隐藏的矛盾.就算Horner 先生坚持说没有矛盾,而我说有矛盾,这意味著什麼呢?可以说,经过以上的讨论,一方说有矛盾,一方说没有矛盾,那可表示(在目前的情况中)这个概念仍有嫌疑,是未确定的.在这有疑点、未确定的情况下,就援用这个概念,当做已经很清楚,把它用於论证之中,用於诸多论证之中,然后怪对方没有回覆他的论证,这是不公允的.我希望Horner先生知道这点:就是他从开头到现在,一直没有分析、釐清他所谓的「上帝」是什麼意思.是我尽量去瞭解他的意思,而由於我知道他的立场,所以我通过正统基督教的教义去了解他的意思.但据我的了解,这个正统讲法本身的意思又不清楚.如果我们不是记性差的话,我们该会记得:Horner 先生从没有釐清他所用的关键概念「上帝」的意思.
    
  很多时候,人们会避开要点,辩论时避重就轻,重要的反而避开.为什麼?那是因为他们发觉对方的论点强,自己有弱点,就避开它.为什麼Horner 先生一直不解释清楚他所用的「上帝」这个概念呢?这概念如此关键,为什麼不釐清一下呢?他只是一直避而不谈,假定已经清楚,迴避解释.当我们跟人对辩的时候,发觉对方所讲的话里有弱点,我们就不会避开,是吗?通常会抓住那弱点,穷追猛打,心里想:「这次你还不死?!」但是,如果发觉对方的立论无懈可击,人们往往就会用某种策略,那就是避开它,离题.还有一种更巧妙的办法,就是自己离题,却说对方离题;或是自己避开重要的问题,却说对方避开重要的问题.
    
  在此最重要的问题就是:究竟「上帝」是什麼意思?我的开场陈辞已经提过这点,但到现在,Horner 先生仍没有讲.
    
  下一节,他可能不好意思,让我说到这步,他好歹都要交代:「! 我现在解释是什麼意思.」说要解释是什麼意思, 并不等於能解释清楚是什麼意思.很多时候,只是说了几句话,就叫做已经解释.我们都知道这种解释:「你听我解释」,然后发出一些声音,然后就当做已作了解释.
    
  为什麼Horner 先生要避开那些问题,避开我提出来的论点呢?如果要我似乎很客气地说,我就不说;但如果要我讲心里话,我就会说:因为我所讲的是无懈可击的.而我所讲的, 我认为无懈可击,是由於我能清楚分辨理性与信仰的不同.但是,Horner 先生又说,不是这样划分的,什麼都有信仰.
    
  然而这个时候他只不过是把「信仰」一词的意思扩大,扩大到什麼都叫作有信仰吧了.平时我们可不是这样使用「信仰」(faith)这个词的.平日我们吃饭,不须要说:「我对这碗饭有信仰:它不会毒死我.」我们不须如此.其实这个道理我在第一节所讲的已指了出来.我们能确定的事情--不必是逻辑上的确定, 只消是概然性够高的确定--对这类事情我们根本不需要讲信仰.正因为不确定,我们无法确定,我们才需要讲信仰.既然如此,那又怎能证明有神论比无神论合理呢?
  
  根本不能证明.
  今天我讲的就到此为止,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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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1-2008 11: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五、信不信由你
  韩那--李博士在开始他的结语时,提到因为我最后讲话,所以佔了心理上的优势.这是有可能的.但我必须让你们知道,李博士当时是有其他辩论次序可选择的,而他选了这个形式.我本身愿意接受三个提议中的任何一个选择,这个辩论次序并不是强加於他的.
    
  我谢谢李博士在结语中,把他的论证很清楚地讲出来.他的论证就是:「神」的概念并不清楚,甚至有矛盾.但称之为论证是不公平的,那不过是一个主张、断言而已.你们要明白主张与论证之间的分别.论证是有论据的,由此而带到一个结论去;而主张、断言则是说:这里有矛盾,这是错的,这是不真确的.
    
  李博士所能做的,是说基督徒的「神」的概念不清楚, 他并没有给我们任何论证来证明,或提给我们一些关於基督徒的「神」的概念是不合逻辑和不清楚的可能性.当他最初陈辞的时候,我意会到他是完全接纳我们一起为基督徒的神而辩论,所以我假定他是知道的,我也知道,可能听眾也清楚知道,因此不必详细地谈到「神」.但现在我会稍作解释.事实上,从某个角度看,我已经谈过了.
    
  请容许我解释,我能够在最初的六个论证中,不提「神」这个字眼,我能够用其他的字.例如,第二个论证表示,任何事物开始存在,一定有个原因使它出现, 而宇宙是有一个开始而存在的,所以宇宙一定有个原因使之存在.我可以说宇宙有个原因使它存在,因为这个原因使得大爆炸发生.这原因是非物质的,非时间性的,不变的,永恆的.这个概念与传统的「神」之观念十分相近,以至我们有一个支持传统的「神」之观念的很好的论证.我的论证使我们得到结论:这原因是一个设计师,是我们客观道德的基础,很多属性都可由此引伸出来,我可以称之为原因,最后断定这与传统基督徒的概念相近,而以此作为支持基督徒的神之论证.
    
  基督徒的「神」的概念是什麼意思呢?我也不肯定能证明到什麼,但我愿意处理李博士想要我做的.他已提及某些属性了.基督徒的神是无所不能的,无所不知的,祂是圣洁的,即在祂里面没有任何不公义,祂是完全的爱,祂是完全的怜悯,祂是公正的神.我可以列出更多的属性,那是眾所周知「神」这个概念的属性,神的属性是没有限度的.李博士却没有给我们什麼以证明这是不合逻辑的,即「神」的概念不合逻辑.直至他能给我们论证,座中任何人都没有理由同意他的主张:基督徒的「神」的概念是不清楚和不合理性的.
    
  至於信仰和理性,李博士说,当你们吃饭时,不需要用信心去相信那碗饭无毒.我想我们对「信心」的用法有所不同.
    
  你们并没有绝对把握认为你们吃下去的饭是无毒的,你们有某程度上的把握,而我说的信心就是连接你们所拥有的证据和真理与现实生活之间的桥樑.概然性和证据带你们到这一高点,跟著你们便要踏出信心的一步,去到现实生活中.当然,吃饭只需小小的信心一步.李博士说事情的概然性很高时,就不必用信心.我若用这个意思的「信心」,我们就不必用信心去相信神存在.我的论辩带大家去到一个很高的概然性:神是存在的.而他说当我们有很高的概然性时,就不必用信心了.
    
  李博士是否成功呢?在开始的时候,我曾提到李博士若要取胜,必须提出其他可供选择的解释.但他并没有提出其他解释,故此也谈不上那些解释是否可行.直至他能提出任何可行的解释,反驳了我的六个论证,否则那六点仍是成立的,是六个支持神之存在的很好的论证.你们需要判断一下李博士所讲的,这是我期望你们做的.
    
  我愿意再提一点--李博士提及的疑点--因为李博士声称这里有矛盾,但不是指出神的存在是值得怀疑的.当他说到「神」的概念有矛盾时,他作出了一个正面的论断.换言之,他清楚知道「神」的概念有何矛盾.所以当他提出这个论断时,他有责任指出很多证明来支持这个论断.但他并没有用任何论证来支持他的论断,他没有证明什麼,断言并不能抵消我的六个论证,所以神的存在并无理由怀疑.据我们这个下午之所闻,神的存在是极有可能的,甚至是毫无疑问的.凭我们今天所听到的,没有人能有根据成为一个无神论者,或一个不可知论者.一个有理性辨识力的人会总结说:神的确存在.
    
  但你们知道吗,即使神的存在值得怀疑,换句话说,即使支持和反驳神存在的证据是一个均势,我仍可以说,相信神存在是更合理的.因为神若不存在,我们就只不过是巧合中的意外吧了;我们突然跳入了一个冷冰冰、毫无人情味的宇宙中,生存了几十年后,就个别地、集体地一起消失.倘若这是真的,生命还有什麼价值、意义和目的呢?正如我先前所论证,还怎会有对错呢?但你们看到吗,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有价值、意义、目的、对错等等,才能生存下去.没有了价值、意义、目的和尊严,有神论者、无神论者、不可知论者和任何一个人都是没法生存下去的.所以无神论者需要从有神论者的世界观中,借取价值、意义、目的和对错来过每天的生活,因为我们不能没有意义和目的而生存.而《圣经》中的神就能给我们生命中的价值、意义和目的以基础,因为我们是祂基於爱、在爱中所创造的,使我们与祂有一种爱的关係,於是生命才有价值、意义和目的.
    
  因此,就算支持和反驳神存在的证据是一个均势--但我相信那不是一个均势--今天还是明显地指出了: 我们採纳一个能供应生命所需的价值、意义和目的之世界观,较之採纳一个没有价值、意义和目的之世界观,是更合理的.
    谢谢大家!
    
  (注)学园传道会是一个国际性的基督徒机构,於一九五一年创立,目标是希望每一个人都有机会认识耶穌基督并在信仰上成长,现分佈於全球一百五十个国家及地区.香港学园传道会则於一九七二年成立,工作对像包括大专学生、中学生、专业人士及教徒.
  --香港学园传道会
    
  原载於《明报月刊》1987 年十二月号
  编者按:文字斟订,以北京三联版为据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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