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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这问题也不只是贴剧本后才发生的。就拿传统出版来说吧,如您看中了赖声川的剧本合集或单行本中的一个剧本,接下来您就有两个选择:一是假装不知版权法这回事儿(不排除还真有不知版权法为何物之士),直接排戏卖票。另一当然就是老老实实联系赖声川以取得他的授权。一些曾排过赖声川戏剧挣了点银子的“戏子”也许在此窃笑或不屑,认为后一种做法纯属多余,理由是“我们都演了多少次也没人要跟我们要版权费”。这就模糊了权利与义务,为现代法治社会所不齿。人家不追究不等于没这个权利,而是你这三场两场的小演出也没多少油水。但人家的大方不等于你就可以穿堂入室视主人为透明。况且非商业性的演出一般也能获得作者的优惠不收费或只收象征性费用。
扯了一大堆,我的意思要说的只有一个:名家大师都不怕你侵权,那我们还在学习的或半红不紫的有什么担忧的?尊重也罢,不理你也罢,剧本的价值是要在剧场里去证明的。越多人演你的戏越证明你的戏的价值。
同时还很重要的一点:上网即意味着取消了区域边界——让全世界的人来讨论、演出你的戏是不是比在自家庭院里吆喝老半天还没几个村姑小童的爱理不理的来得有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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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7 03: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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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楼上的朋友说话语气有点鸟的说,不过说的也未尝没有道理,不婉转,有话说话的,好!我挺!
有交流才有进步!
只要大家都不吝啬来分享自己的作品,给大家一个互相学习的机会;那么本地的表演艺术才会飞黄腾达。
我一直认为,如果自家是有实力的,就不怕被别人抄袭。因为别人可以抄袭今天的你,但是抄袭不到明天的你。只要你的实力是那么的厚,点子是那么的多,作品的内容是那么的深;别人抄其表面也抄不了其内涵,抄袭到内涵也抄袭不了其灵魂。只要你的作品是有内涵有灵魂的,为何愁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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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08 11: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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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号召,有反应了说!
看看安那琪网友的《我们这首歌》。
情绪是激昂的,感觉却是幽幽的,仿佛渗出了无奈...
倘若关注因此跑进了艺术论坛,也许正说出了一种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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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1-1-2008 05: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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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的帖子
除了原创剧本,作为学习与演出之用,也可以转载一些经典或名家剧本,或非名家的好剧本。希望有有资源者不吝提供(我手上也有一些,待有时间时帖上来)。只是这样可能会面对由于上传时间的不同而导致版面分散,不利于快速浏览。故斑竹是否考虑另设专区以利交流?
[ 本帖最后由 wokaonigejiba 于 12-1-2008 12:01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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