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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林绍胜

你思我想他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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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07 09: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绍胜 于 3-7-2007 11:01 PM 发表


不用气不用气,上来就是玩的嘛。

 
我們也要顧到那些初信者,或上來想得安慰者。

若上來看到的都是刀光劍影,或對自己的信仰採取玩怱態度,就可能會跘跌他們。

請三思,且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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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07 09: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來我更像是細菌了.當然,幫助消化的功能被「正常隱蔽」,一旦宿主拉肚子,就一定是細菌在做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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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07 09: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2 freeman_long 的帖子

那么,就把东西粉刷漂亮一点,等他们自己时运低的时候才发现,那时候再教导他们谦卑受教荣神益人用爱心遮盖垃圾,或者告诉他们要常常祷告,或者叫他们等候上帝以后亲自审判等等,这样就不会绊倒他们啦。

也许,这就是认真谨慎的信仰态度。

真要多多学习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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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07 09: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3 謙益 的帖子

或许吧。不过,原始萨满部落人士拉肚子的时候,真的会想到“细菌”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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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07 09: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我揭发天下武功出少林的谎言时,有个揸fit人竟然把我杀人灭口。做与宗教没有关联的借口,我投诉超级斑竹却没有人应我。有一次我叫某位“属灵”的基督徒去宗教板块与他对质,又来个揸fit人定我藐视与毁谤的罪名扣50分!非常不公平!好一个不明白事理的揸fit人,竟然没有基督徒的风范!跟异端份子根本都没有分别!我和那个“属灵”的基督徒也是同归于尽,他也是给人家扣好多分。什么治病赶鬼,还大言不惭说自己可以医治艾滋病。斑竹已经说明了就算是自称可以祷告治病的基督徒也是一样会被严厉对付,但是happy ending将会是几时呢?

还好一个经呆子金次郎已经对某些事情改观了,我非常高兴因为他终于都踏出新思维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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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07 09: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教会术语翻译:

教会(一)

教会在哪里?

我看见教堂,有时觉得像是教会的墓碑。我看见堂会,有时觉得像是教会的尸体。

当然,如果你说的教会是从普世宏观角度来看,以基督为首的教会,当然不会死。

但,我觉得,许多教会,有些是会死,有些是半死,有些是要死要死,有些是要死不死,有些是安乐死,有些是等死,有些是死到不能再死,有些是根本不知道自己已死,有些是自己抢着去死还拉着别人跟着一起去死。

唯独以永生的上帝为首的教会,才是不死的教会。

肉成道身的教会,既然会死,还有资格称为教会吗?

也许,既然道成肉身和肉成道身之间的差异是需要长时间才逐渐懂得,活教会和死教会之间的差别,若是模糊也算是正常吧?

若是这样,已死的教会突然不想死而挣扎存活,这应该算是神迹,复活枯骨,可喜可贺。教会人士如果连这样的改变都无法看见上帝的踪迹,他们还要期望什么样的神迹?没有上帝的踪迹的神迹,不是奇事,是怪事。死翘翘的教会高喊永生,就是最经典的怪事,好像僵尸故事一样吓人。

对病者伤者不舍不弃,是忠贞,是关怀,是真诚。但,对尸体不舍不弃,是什么?

在古代,这种习惯算是一种奢侈,只有皇室贵胄才玩得起。于是,有人玩木乃伊,有些人玩陪葬品,有些两种一起玩。民间的,有些是因为无法接受深爱之至亲者的失去,而出现病态的守尸举止。这种现象到今天都偶尔会发生。另一种比较变态的,该算是恋尸癖了。

对死教会不舍不弃,是哪一种?

如果是哀痛成疾的,就应当好好面对事实,别让不实际的依恋荒废生命。毕竟,执著于已死者而对处于生死关头的生者弃置不顾,实在说不上怎么理智。若是干尸或陪葬的,奉劝一句:殉情是自愿的,别拉别人陪你一起抢着去当陪葬品。而恋尸癖的嘛,请别忘记去看医生准时吃药。

爱,当然要。但,别乱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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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07 10: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們想到的東西應該是「魔鬼」.因為「疾病是魔鬼攻击」,所以萨满部落人士拉肚子的时候,他們應該會喊:「奉主名疾病离开!奉主名魔鬼离开!」

如果奉主名而仍醫不好病,一定是病者信心不足,喊叫不夠大聲不夠自信.與「主」的能力無關.因為「在信的人,凡事皆能」,因為「信我的人,有神迹随着,...手按病人,病人就好了」

關照生病的兄弟姐妹更是有功無過,如果病者僥倖活過來了,那就証明了「主」的大能,大家頭上也多了一頂「光圈」.如果不幸死了,那是「主」讓他少點在世上受苦,也是病者自身的信心不足.怪不得帶領他的「主」內同胞.反而是病者接受「主」的醫治,「主」內同胞是大功一件.

我們在基督論壇裡談「萨满部落教」好像是不被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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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07 10: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客旅 于 4-7-2007 09:58 PM 发表
对病者伤者不舍不弃,是忠贞,是关怀,是真诚。但,对尸体不舍不弃,是什么?


面對死屍,你有割席的決心.

今天的教會,是病者,伤者,還是死屍?

我相信都有.所以你一定還留著,對傷者及病者不舍不棄的真诚.

沒有真誠,有些文章還真沒法寫完.有些生活,還真不願意過.

只是很多裝上「光圈」的「選民」看不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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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07 10: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9 謙益 的帖子

没那么伟大啦。我这只是单恋的后果啦。单恋是很苦、很蠢,也很容易发神经的。你看过Robin Williams的《One Hour Photo》吗?我有时也好像那种病态模样啦。

宗教的东西,很主观的。对这么主观的东西太过执着,就注定要自食其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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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07 10: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同意.是很主觀.不然就解釋不了為什麼數百年前交通不便時,東方崇儒釋道,西方信上帝,也一樣活了過來.

說著說著,我用你的「自助高潮工程」貼在「手機..」一樓中又被扣20分了..罪名是污辱.實驗完了.

執著也是一種信念,支持人繼續走動的信念.路是人的信念走出來的.難走的路,走久了,也一定有個盡頭.玟也許那是柳暗花明的另一個村.

[ 本帖最后由 謙益 于 4-7-2007 10:57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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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07 10: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謙益 于 4-7-2007 10:51 PM 发表
說著說著,我用你的「自助高潮工程」貼在「手機..」一樓中又被扣20分了..罪名是污辱.實驗完了.

你看啦。都告诉你是无菌环境了,你还去搞这种东西。

看来,必须要另外发明多一点politically correct的词句。唉。教会人士的准绳还真吓人。

[ 本帖最后由 客旅 于 4-7-2007 11:11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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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7-2007 12: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freeman_long 于 4-7-2007 09:31 PM 发表

 
我們也要顧到那些初信者,或上來想得安慰者。

若上來看到的都是刀光劍影,或對自己的信仰採取玩怱態度,就可能會跘跌他們。

請三思,且慎之。

 


我什么都有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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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07 10: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想再提乞丐论。

想着想着,觉得形容为“乞丐”好像不够力。“娼妓”好像比较传神。

不过,在超级洁净罐头无菌环境下,暂时还是避免啦。

如果一些事工不但冷门而且还会得罪主流群体的,他们若要继续运作,恐怕很难获得教会圈子的“奉献”支持。这样的事工,如果是必须由全职者运作,要求他们去兼职可谓不合理。

和教会圈子交易,除了要懂得市场需求,还必须晓得避免连原则和骨气都卖掉。

华人教会界的媒体设计也很差、很cheap。没辙,人家总认为“上帝喜悦就好”、“成事靠上帝旨意而非美术设计”云云。出产的货色,几乎也只有华人教会人士才会接受。

正构思一个“接生媒体组织”,培训懂得和教会人士交涉的专才,以协助非主流基督徒组织,让这些组织能够不必看教会人士眼色来开饭,更不必担心缺乏他们的支持自己就会完蛋。

革命,志在必行。

构思中。。。

[ 本帖最后由 客旅 于 5-7-2007 10:05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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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07 10: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教会术语翻译:

教会(二)

如果共同体的形成是经过群体思维累积或编织而成,那么教会在共同体的层面,自然也算是想象的产品。

怎么样的想象?

在基督教共同体当中,这些想象元素主要是围绕在传统西方父系基督教价值体系。一些字眼,例如“父”、“君王”、“掌权”、“神圣”、“无所不能”等等,这些就是想象元素的典型例子。

既然教会圈子习惯以君主体系作为神圣权威近乎绝对性地理所当然的官方形容,这宗教共同体的个体们,自然比较轻易地接受天朝君奴制度。于是,那些自觉亲主流者自然主张“神要人死,人不得不死”。如果把有限的人放在一种被当作绝对的权威面前,既然没得选择,自然也只有任由鱼肉。而这“神”,如果是一种天地之间绝对真理的比拟称谓,命限之合理性其实可以从务实角度来探讨,让人们晓得善用今生岁月,不要为白日梦而浪费人生。但,这种真理,真的有位格吗?若有,这种位格真的是父系天朝极权式的那种吗?如果是这样,人类的存在岂不是一场荒谬的悲剧?如果真是悲剧,屠神解放是否可行之道?如果这真理并非官方宗教权威所描述的,那么这真理到底应该如何去认识?把制度的极权美化成为神权并且以之愚民的政治手段,应当要如何应付?这些诸般的民间批判思想,如果与主流形成对立局面,自然有可能提出:“人在世,教会之命有所不受”。

有些人所谓护教,所护的其实是教会共同体的某种权威招牌。若抨击父系天朝极权的真理观,这些人就觉得你在恶意攻击他们的信仰。对这些人而言,抨击教会文化就是抨击教会和上帝。共同体如果无法分辨自己价值想象所塑造出的共同体意识和共同体定义,他们自然难以分辨这些抨击当中哪些是合理、哪些是不合理。有些抨击是基于核心价值的差异加上共同体标签的历史因素所造成,所以若真要抽丝剥茧的解释,批判者和解释者都需要具备相当程度的历史修养。要不然,任何一方若只要求简单的现成答案,历史数据的用意就只限于批斗,而不是批判。

当今教会人士,他们有资格“护教”吗?他们晓得自己所护的到底是什么吗?教会共同体如今真的有“护教”的必要吗?如果教会共同体的想象是一大堆陈旧迂腐的封建狭隘思想,这种共同体被戮得千疮百孔也实在是活该,根本就不需要怎么保护。若保护,反而是助长不必要的共同体想象,把信仰文化变得更加苟延残喘的样子。这叫做“护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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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07 08: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教会术语翻译:

以马内利

我们相信以马内利。我们相信上帝与我们同在。

所以,上帝是贴身佣人,我们要做什么东西,这全能的佣人必定按照他的信实努力完成。

所以,上帝是护身符,我们只要穿戴在身上,就能刀枪不入,不管我们所作所为在他人眼里是否道德合理。

所以,上帝是随行的打手,也是我们牵着散步的大狼狗,靠着耶和华尼西的应许,上帝无所不咬,一定严惩我们的仇敌。

所以,上帝是我们随时穿戴的安全套,不管找谁搞n夜情,他必让我们不留痕迹,稳妥度过,平安满足。

所以,上帝是我们喝下肚的兴奋剂,在我们里面,使我们常常喜乐。

我们相信的以马内利,可以是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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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 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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