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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oyzgoh

MISIA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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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2008 09: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oolim 于 16-12-2008 10:32 PM 发表

原来是义无反顾的删除了..
如果你觉得“广告?”这两字和该题内容有相当的关系,并觉得版主的处理有问题的话,请采取正确的管道投诉,或者建议比较适合。这包括在适合版区发表,或者联络版主,超版,或者网管。以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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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2008 09: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isia 于 16-12-2008 09:36 PM 发表
如果你觉得“广告?”这两字和该题内容有相当的关系,并觉得版主的处理有问题的话,请采取正确的管道投诉,或者建议比较适合。这包括在适合版区发表,或者联络版主,超版,或者网管。以便处理。

你的意思是开多一个投诉你的主题在这里吗??
不需要啦..
大家集合讨论咯..
不然等下论坛HANG去又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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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2008 09: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isia 于 16-12-2008 09:34 PM 发表
我写的是投诉或建议。有没有联络网管超版的话,我决定不了。
在槟城版区的建议,由当时在线版主处理。如果觉得有问题的话,
请采取正确的管道投诉,或者建议比较适合。这包括在适合版区发表,或者联络版主,超版, ...



请问正确的管道投诉的流程是如何呢?


再说,我只想和BZ讨论...并非要投诉什么...

如果BZ的论点是可以让大家接受的话,

您和大家一讨论又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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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2008 09: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isia 于 16-12-2008 09:26 PM 发表
我可能记忆错误,不过对于你的问题答案是否定的。我们的基本处理方针是以槟城版版规为准。

★ 以下行為皆屬於違規,可被警告或扣分,視嚴重性而定
1. 貼錯版,發表內容與本討論區主題不符(討論區主題請參閱論壇首頁討論區簡介);
2. 嚴禁使用粗言穢語;
3. 请勿發表辱骂丶人身攻击等不负责任言论。
4. 禁止灌水(例如:發表無意義的主題或回覆如thx, 3q, cc等,只以符號回覆或抄襲他人的回覆,於同一主題或版區內以同一或近似文字回覆等等);
5. 禁止未經同意張貼任何形式廣告(一經發現,版主有權刪除其會員資格而不作另行通知,個人網頁除外);
6. 在放新闻转贴的时候,请把自己的感想或意见也一起发表。
7. 请勿发表过于极端的话题,请保持中立
8. 在发布评论时,请遵守马来西亚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9. 禁止洗版 (例如:一日內在同一版發表多過十個主題或同一版回覆多過十個不同的主題);
10. 主題必須清晰,違者刪帖或扣分;
11. 所有含有成人內容之帖子或圖片是不可以发表的(包括簽名檔);
12. 大家請善用搜索功能,不要重貼;輕則刪帖,重則扣分;
13. 一帖多回
14. 如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将由您个人承担
15. 一切网友所发表的言论将不代表本论坛立场。
16. 管理人员有权对您的留言内容进行编辑和删改;
17. 其他違反特定討論區規則的行為;


这就是你们的版规吗?
你们对灌水的定义不严,
网友想灌水也难。。

和槟城民生问题无关。此帖关闭。

之前我们已经有试过开办2,3次意见箱。结果都是灌水为多。现在暂时废除了。
目前类似的意见请用短讯联络比较适合。
谢谢合作。

这是第二次通知了。


你真的确定很多人灌水吗?
在开多一次的意见箱,真的那么难吗?
你真的认为会有灌水的行为吗?
对你来说是不是犯了规的网友没有自新的机会,
永远对只会犯下同样的错。。

[ 本帖最后由 richracer7 于 16-12-2008 09:46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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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2008 09: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ichracer7 于 16-12-2008 09:43 PM 发表




这就是你们的版规吗?
你们对灌水的定义不严,
网友想灌水也难。。

其实HOR..
老会员都知道以前COOLER TBS的版规已经很完整了的..
但是HOR..
一些假强的版主咯,改到酱子去...
都没有什么EXAMPLE让我们参考....
所以咯..
不清不楚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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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2008 09: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算了......如果管理层继续让MISIA版主使用这样的手段处理问题的话


http://cforum2.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446487&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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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2008 09: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anzuo~ 于 16-12-2008 10:39 PM 发表



请问正确的管道投诉的流程是如何呢?


再说,我只想和BZ讨论...并非要投诉什么...

如果BZ的论点是可以让大家接受的话,

您和大家一讨论又何乐而不为呢?
这包括不在不适合的版区发表,善用论坛提供的短讯,报告功能联络。关于讨论的话,对我来说,这要看内容性质和情况。如果对论坛版区没有良性作用,并在当时时间不能容许的话,我很少会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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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2008 09: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oolim 于 16-12-2008 09:44 PM 发表

其实HOR..
老会员都知道以前COOLER TBS的版规已经很完整了的..
但是HOR..
一些假强的版主咯,改到酱子去...
都没有什么EXAMPLE让我们参考....
所以咯..
不清不楚咯..

版主也是人,难免糊涂。。
揸波龙爪手怎么不见了?
Misia都在这边了,
大家一起讨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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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2008 09: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isia 于 16-12-2008 09:47 PM 发表
这包括不在不适合的版区发表,善用论坛提供的短讯,报告功能联络。关于讨论的话,对我来说,这要看内容性质和情况。如果对论坛版区没有良性作用,并在当时时间不能容许的话,我很少会参加





如何让您有机会看内容性质和情况


其他的BZ的看法呢??

槟版是一言堂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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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2008 09: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ichracer7 于 16-12-2008 10:43 PM 发表

你真的确定很多人灌水吗?
在开多一次的意见箱,真的那么难吗?
你真的认为会有灌水的行为吗?
对你来说是不是犯了规的网友没有自新的机会,
永远对只会犯下同样的错。。 ...
是的,灌水很多。每天收到的报告也不少。不然可以参考这里部分内容
http://cforum2.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445635&page=1#pid53127878
之前的意见箱,一开始就被灌倒了。
最新的例子,你可以参考这个意见帖,不到一下子就被灌到第3页了
http://cforum2.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446419&extra=page%3D2
如果我们的处理方针是“对你来说是不是犯了规的网友没有自新的机会,
永远对只会犯下同样的错。。”的话,举个例子,就不会有网友被禁了之后开了一个ID又上来而我们没有继续禁止他了。

http://cforum2.cari.com.my/viewt ... ;page=1#pid47198907

[ 本帖最后由 misia 于 16-12-2008 11:01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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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2008 09: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oolim 于 16-12-2008 10:44 PM 发表

其实HOR..
老会员都知道以前COOLER TBS的版规已经很完整了的..
但是HOR..
一些假强的版主咯,改到酱子去...
都没有什么EXAMPLE让我们参考....
所以咯..
不清不楚咯..
既然你已经参考过了,就应该已经知道内容了。
不过我们正在修订版规之中,
如果需要参考的话,可以看看这里
http://cforum2.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315184&extra=page%3D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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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2008 10: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anzuo~ 于 16-12-2008 10:53 PM 发表





如何让您有机会看内容性质和情况
已经说了。。。如果对论坛版区没有良性作用,并在当时时间不能容许的话,我很少会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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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2008 10: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isia 于 16-12-2008 09:57 PM 发表
既然你已经参考过了,就应该已经知道内容了。
不过我们正在修订版规之中,
如果需要参考的话,可以看看这里
http://cforum2.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315184&extra=page%3D116

个人觉得,COOLER TBS的版规应该保留咯..
但是不知道做么不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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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2008 10: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oolim 于 16-12-2008 11:01 PM 发表

个人觉得,COOLER TBS的版规应该保留咯..
但是不知道做么不见去..
请参考这里
http://cforum2.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315184&extra=page%3D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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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2008 10: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isia 于 16-12-2008 10:00 PM 发表
已经说了。。。如果对论坛版区没有良性作用,并在当时时间不能容许的话,我很少会参加。


你有没有给其他槟版版主发表他们看法的机会.

版主您可以向其他有意见箱的版块取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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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2008 10: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isia 于 16-12-2008 10:04 PM 发表
请参考这里
http://cforum2.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315184&extra=page%3D116

谢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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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2008 10: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anzuo~ 于 16-12-2008 11:07 PM 发表


你有没有给其他槟版版主发表他们看法的机会.

版主您可以向其他有意见箱的版块取经.....
这是公平的团队,轮不到我给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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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2008 10: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搞的?
我出去几个小时,竟然“聊”到4页了。
在这里,我还没时间详细去阅读大家的发表,但是,我看到misia版主真的很耐心回答大家的问题了。
原来大家要misia版主出来解释,就是想要苦苦相逼。
如果搞到misia版主不再回复了,那么是谁的损失?
但是我很高兴的是,大家还是理性的讨论这个事,而没发现到有那些气话,那些纯粹搞乱的话。
在这里称赞大家一下。

这个主题我会暂时关闭,但不代表事情已经解决。
我会与超版方面和misia版主商量这件事。
我想是时候给大家做个总结了。因为misia版主的一对一回复,难免会让大家不清楚问题所在,或是有些人会不了解事情的进展。
而且大家你一句,我一句,事情就得以解决吗?
不如让misia版主或是超版做个总结,然后大家再依据总结提出意见,会不会更好?

无论大家的发表是有用或无用,都很感激大家的意见。
大家的意见,我全部会参考。
但是,请给我一点时间过滤下大家的意见。
谢谢。任何疑问欢迎短消息我。

[ 本帖最后由 风之骄 于 16-12-2008 10:28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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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2008 07: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isia版主,我已经在帖子中提出了,为什么没有照着我的话去做呢?
就如boyzgoh这样的网友,他不会知道自己错在哪里(是假装,还是故意,自己知道)。
当初删除他的帖子的系统短消息,也指出出他错在哪里。

你好记得我给你看过这个帖子吗?而且是最近的事情。
http://cforum1.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430391&page=3#pid52498305
至于删除的理由,misia犯了错误,misia版主,有关的投诉,你必须好好的去接受,尤其处理帖子的同时,短消息的方式写清楚一点,让网友们知道是什么一回事,在删除帖子的同时,你可以写上语气不好,总好过写上文不对题着为一个删除的理由.

你也告诉过我,你会注意的,为什么还是有网友提出同样的投诉呢?
----- ----- ----- ----- ----- ----- ----- ----- -----
至于 boyzgoh,看看自己写的东西
如果分数可以拿来投票要BZ下台,那我们才要珍惜~~

告诉你,你可以投诉版主没有给与正确的删除解释。
不过,你认为你的言论没有问题吗?
----- ----- ----- ----- ----- ----- ----- ----- -----
将心比心,你们处处的钉着misia不放。
你们不累,我都累了。
对于misia的问题,网管已经处理了,也因此随时,或者最迟三个月后做出残酷的决定,当然,我也希望事情可以改变.
对于网友,如果还是有网友还是这样叮住misia不放,我就处理你们的过错.
----- ----- ----- ----- ----- ----- ----- ----- -----
也是那句,我要的,是和谐的论坛,而不是针对性的投诉出现在这里.
如果网友不满意我的解释,短消息给我.
我希望网友可以放下恩怨,让槟城有一个和谐的风气.

本月23号开始,我会请假处理结婚的东西,如果有什么事情,请在23号前短消息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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