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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4-2024 12: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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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4-2024 01: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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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4399 于 24-4-2024 01:29 PM 编辑
syncsw 发表于 24-4-2024 12:15 PM
我提到几个scenario就是在表达营运层面上是很有伸缩性的,而且是没有什么问题的,有问题的是政治层面和 ...
一开始就认同可在貪污鸡家服刑呀,只是家变成监狱了肥婆就得搬呀,因为肥婆不是囚犯~也同意要編排人員的成本日夜照料貪污鸡的起居饮食~
就是印尼仔幫阿公下圣旨的言论不确定,法庭开審时要确认真伪呀,所以阿公都還算沒下圣旨呀~
谁不准讨论了,这不是在讨论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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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4-2024 02: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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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4-2024 03: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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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4399 于 24-4-2024 04:13 PM 编辑
Syncsw05 发表于 24-4-2024 02:59 PM
对啊,法庭不需要确定圣旨,我们也可以讨论啊,况且连副总理都这样说了,阿公到今天都不敢反驳呢
...
又那个老千告诉你监狱可以让人民当住处的?猫狸都可入住還叫监狱?
都说认同部长可以租用任何地方为监狱咯,別激動~监狱是困住囚犯的,再说一次,肥婆不是囚犯,所以肥婆全家都得搬出部长租用作为监狱的家~
阿公也沒有认有下直圣旨呀~是印尼仔鬼遮眼说自己看过,所以法庭开審时不就给他機會拿出来咯~
編排人员肯定沒问题啦~部长租用某地方为监狱后,监狱就有位PIC叫监长,监狱也有狱警帮忙看管罪犯,然后监狱也有打掃的,监狱里也有煮食的員工吧?然后监狱也要有看管門禁的吧?
還有,租用后那些刀刀叉叉牙刷玻璃品等要收起來吧?租用后,囚犯也要跟着活動表生活吧?
嗱嗱嗱,再次確認,决对一百巴仙認同部长的權力,別再激动post了再po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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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4-2024 04: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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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4-2024 06: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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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csw05 发表于 24-4-2024 04:00 PM
对咯,副总理讲阿公有圣旨,阿公不敢出来承认或否认,我们吃瓜群众当然可以随便发表意见啊
没有任 ...
对啊,所以不是要法庭來驗證啦~
有个天才说部长可以租用肥婆的家來當监狱用呀~肥婆家就变成了监狱,就不是肥婆家了,肥婆又不是囚犯,肥婆全家不就得搬出變成监狱的家咯~
34楼的天才建議要有pondok來辦公,空地来放風,加上要有煮咖哩飯地方,吃饭地方,访客室,活動室,勞動室,保建室等等。。再加上保安问题,这样一來,肥婆的家得全被租用,肥婆就得搬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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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4-2024 09: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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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哟你们醒目点啦。
在鸡鸡牢房上挂个 "居家" 不就搞定咯。
又不违反圣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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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24 09: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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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9 发表于 20-4-2024 11:42 AM
错了,皇上也得跟法律出圣旨~
不能居家服刑,就 Full pardon 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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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24 10: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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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ebelmont 发表于 25-4-2024 09:03 AM
不能居家服刑,就 Full pardon 就行了。
可以的,好像要跪多两年后才夠格再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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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24 03: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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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24 04: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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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4399 于 25-4-2024 04:55 PM 编辑
Syncsw05 发表于 25-4-2024 03:17 PM
我再说一次,马来亚内政部长有权力把房子的任何一部分宣布为监狱,所以法律上来说11,jalan langgak bat ...
又再一次认同部长有權力把任何地方宣布为监狱,只要是监狱就只能囚禁罪犯,不是犯人的就得搬家~
煮饭吃饭办公放風會议會客保安等日常活動需要大量地方和人員來維護,结果肥婆得搬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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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4-2024 03: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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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4-2024 11: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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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囚特许计划下走出监狱 怀孕女囚 居家拘留
诗巫26日讯)一名怀孕28周的女囚犯,今天在释囚特许计划(PBSL)下走出监狱,获释居家拘留,直至刑期结束。
这名女囚犯是砂拉越首名,也是全马第4名居家服刑的怀孕囚犯。
她是于今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当时她已怀孕两个月。
女囚犯妮妮(化名)今早在诗巫监狱局举行的释囚特许计划仪式后,接受媒体访问时说,她的刑期将在一个多月后届满,因此她感恩狱方给予她机会,让她提早恢复自由身,可以在原来释放日期前回家与家人团聚,并能在监狱外生下孩子。
她也激动称,“我回到家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见见我的孩子们”,并允诺以后不再重犯,且居家拘留期间,也将遵守狱方安排,确保不逾矩。
她透露,她已有2个孩子,一个2岁,一个3岁。
另一方面,砂监狱局局长特云添益在见证妮妮的释放仪式上称,妮妮处于怀孕期,并已怀孕28周,因此符合囚犯特许释放家庭拘留的标准之一。
他说,大马监狱局针对居家拘留的条件和标准作业程序,设有4个条件作为考量,只适用于大马公民。
“首个条件是仅限服刑4年或以下的囚犯、其次是囚犯年龄须70岁或以上,或患有慢性疾病,或是残障人士,或孕妇。”
https://www.chinapress.com.my/20240426/3902656/
鸡哥应该70岁或以上了吧,不懂他有无患有慢性疾病。
他居家服刑,应该是迟早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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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4-2024 08: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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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野草夫 发表于 26-4-2024 11:54 PM
释囚特许计划下走出监狱 怀孕女囚 居家拘留
诗巫26日讯)一名怀孕28周的女囚犯,今天在释囚特许计划(PBSL ...
根據你的細述,贪污鸡首條件已不过关~
不过,如果贪污鸡患了重診不久人世,就可能很快居家服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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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4-2024 10: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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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csw05 发表于 25-4-2024 03:17 PM
我再说一次,马来亚内政部长有权力把房子的任何一部分宣布为监狱,所以法律上来说11,jalan langgak bat ...
我觉得现在的重点在于所谓的“特赦令附录”是否存在,以及联邦宪法是否允许元首给予“居家服刑”。
如果联邦宪法给予元首的权力不包括让囚犯居家服刑,那么就算有所谓的“特赦令附录”,也只是一张废纸。
联邦宪法:
关键词是“pardon”、“reprieves”、“respites”、“remit”、“suspend”、“commute”。
要看法官对这些词语的理解。我无法代表法官。但是,依我看,这些关键词好像与居家服刑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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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4-2024 10: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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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NUTsucks 发表于 27-4-2024 10:23 PM
我觉得现在的重点在于所谓的“特赦令附录”是否存在,以及联邦宪法是否允许元首给予“居家服刑”。
如果 ...
他的意思是把肥婆家憲報为监狱,贪污鸡還是关在监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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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4-2024 11: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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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吉吉暗度陈仓,以大象州贵族身份向阿公(大象州大王)申请居家服刑,阿公原则上同意但被特赦局成员否决。
2. 意思说吉吉没申请,或者有申请但没通过特赦局的居家服刑。
3. 吉吉的行为不符司法程序,居家服刑不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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