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jjox

请网管出来啦,你做么躲避?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0-3-2009 10: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管不会理你的啦,他忙着沟女。。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100 收起 理由
网管 -100 诽谤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10-3-2009 11: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扣两次50,可能有两个原因
1。网管手滑,按两次
2。觉得楼主扣50不够,应该扣100才合理

网管最多是道歉扣多一次分并把分数加回, 或者保留原来的两次扣分, 并劝告楼主要有负责任的发言,维持论次序。
然后赶紧就封楼, close case.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0-3-2009 11: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管出手, 少过一百的话不就显得小气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0-3-2009 11: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说网管扣50不够。两分钟后又扣多50。
酱的说法很难令人信服。
这样只能显示网管不能下正确决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0-3-2009 11: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所提供的图画来看:
请留意发表时间,跟短消息发出时间。
楼主一共发了两个帖,(俺不确定是否卡帖)
一个在4.38pm,
一个在4.40pm。
网管分别处置了。短消息发出时间分别是4.59pm,和5.01pm。

楼上两位实习版主观察力有待加强。。
(这样串,等下会不会被打?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0-3-2009 11: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2750三号 于 10-3-2009 11:02 PM 发表
扣两次50,可能有两个原因
1。网管手滑,按两次
2。觉得楼主扣50不够,应该扣100才合理

网管最多是道歉扣多一次分并把分数加回, 或者保留原来的两次扣分, 并劝告楼主要有负责任的发言,维持论次序。
然后赶紧 ...



当我看到你人身攻击而扣50分,过后才发现你并不是初犯,我决定再度扣多你一次。


没有想到你不但没有为自己的错误而自我检讨,甚至还欠当事者一个道歉,竟然还在敢在疑难区,发表了不客气的语气主题和做误导性主题企图毁谤我逃避问题。我现在针对你的态度和错误指责而扣你200分,并且最后给与警告,再度人身攻击将会禁言处理。

下次想做出任何的指责前,请你注意你的态度。你连标题都不尊重,就别想他人会尊重你的主题。


*********

如果我是网管,我会这样处理。
那么明显的人身攻击后还不自我检讨,甚至态度恶劣的要求平反,我会先打五十大板。

我现在正式你,你对zone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10-3-2009 11: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同样帖发两次, 扣两次50分。 新鲜新鲜。。。。。

是不是还有什么资料篡改, 还是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0-3-2009 11: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诽谤?网管,你知不知道什么叫诽谤 (Libel Defamation) !



没有一点幽默感,做事也不公正,不怪之得佳礼没有一个人服你的。。


讲不过人就只会扣阿叔我的分,做什么网管啦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10-3-2009 11: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jjox 的帖子

两个回复都是惡意地诽谤版主,所以每个扣50分,有什么不对吗。照槟版的规则应该扣200分,
50 分己是非常宽容了,你还要吵什么,看来下次应该扣200分才对。

至赌神,这是最后的警告,別一直在论坛內煽风点火,无理取闹,惟恐天下不乱,如果再继续
惹事生非的话,只好请你出论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所属分类: 佳礼官方通告区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14-6-2024 01:37 PM , Processed in 0.078054 second(s), 2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